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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东生猪检疫存猫腻 部分疑似病猪流入金锣

2015-03-19 09:39:08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 宿希强) 作为基本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层面三令五申监管的重点。不久前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提出,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过程保障食品 药品安全”。食品安全保障离不开严格的监管,层层监管本应构筑起一道道“防火墙”,但中国青年网联合中央电视台调查发现,从生猪出栏到入厂屠宰,在河北、 山东部分地区,检疫监管流于形式,甚至存在检疫票据猫腻。
    生猪出栏检疫监管徒有虚名
    3·15前夕,中国青年网接到投诉,称在河北山东多地,不少病猪公然流入屠宰场,监管形同虚设。中国青年网记者随后就此展开了相关调查核实。
    在河北省衡水深州市,南史村是当地有名的养殖大村,中国青年网记者走访中认识了生猪经纪人老尹,老尹生猪生意做了三十多年,在当地小有名气。中国青年网记者跟着他跑了两天,记录了生猪从收购到销售的整个过程。
    3月11日中午,中国青年网记者跟随老尹一起到农户家收购生猪。在养猪户老赵家中,中国青年网记者注意到,有些猪蹄部发黑、蹄壳脱落。“口蹄疫,闹了口蹄疫了。”老尹一副见惯不惊的姿态,“去了(屠宰场)就得宰了。”
    养猪户老赵则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他养的八头猪“都有口蹄疫”,“年年闹,一年两回。”他们说得随意,但中国青年网记者却有些疑惑。口蹄疫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在我国被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按规定,如果发生一类动物疫病,应立即强制封锁、隔离、扑杀、销毁,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允许患有口蹄疫的病猪存活。
    老赵和老尹指明的疑似病猪真的有问题么?中国青年网记者试图找现场的动物检疫人员咨询,但发现在场忙碌的,只有老尹和养殖场的几个人,没有见到检疫人员。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出售动物前应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俗称‘检疫票’),没有检疫证明,承运人不得承运。但包括疑似口蹄疫猪在内,此次老赵的八头猪,老尹照单全收,不久即全部装车。
    没有检疫证明,这些猪能运出去吗?养猪户老赵对此却并不担心,“去了(屠宰厂)开,去了补一个(就行)。”
    本应是出售前现场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怎么变成了到屠宰厂再检疫呢?为了一探究竟,中国青年网记者在征得老尹同意后,决定实地到屠宰厂走一趟。
    半个小时后,中国青年网记者跟随这辆运猪车来到了深州市晨光精肉制品厂(下简称“晨光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这是一家集屠宰、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中型食品生产企业,是河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单位,衡水市农业产业化先进龙头企业。
    中国青年网记者注意到,工厂大门关着,不过老尹下车打开门,轻车熟路地就把车开进了厂内的猪舍。
    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检疫人员应当在生猪入场前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数量,询问生猪运输途中有关状况,检查生猪的外貌、呼吸等状 况,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可将生猪放行,送入临时圈养生猪的待宰圈。但直到老尹把生猪全部卸完,中国青年网记者和老尹乘车离开,也没见到厂内有 检疫工作人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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