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入房产税试点名单猜想 或会出现局部抛售潮
小中大2013-02-22 08:51:24 来源:青岛早报 点击:
【分析】 房产税改革如何影响百姓生活
房产税虽在中国只是一个占总税收收入1.4%的小税种,但与普通百姓的关系非常密切,随着今后房产税改革逐步向全国推开,其对整个房地产行业、百姓生活都会产生直接影响。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分析指出,从房产税产生的效应看,想买房自住的人,会改变预期,倾向于购买更实惠、相对小户型的房子;买方囤在手中做“商业性社会保险”的人,也会考虑以后不再空置,想出租出去;炒房的人也会收敛自己的行为。
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范小冲说:“房产税全面推开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是深刻的,从长远来看,开发商也会根据税制设计调整自己的经营决策,比如会尽量多开发中小户型的房子,少开发一些大户型、豪华型。”
对百姓而言,开征房产税后将会感受到税务部门的“上门征税”,这对我国的征税方式本身也是一次质变,而一旦“上门征税”,就像缴纳平时居住小区的物业费一样,百姓会更加在乎“我的税到底去干什么”,这无疑要求政府必须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的透明公开,加快提高教育等公共服务的水平。
一些专家同时指出,作为财产税,房产税扩大试点乃至全国推开后将会更有效地调节居民财富分配,而房产税全国推开也一定是个逐渐的过程,各地会有差别化的税制设计,在考虑到每个人基本的住房需求时,让持有较多房产的人增加成本。 据新华社
本版撰稿(除署名外)记者 孙静芳
【链接】 上海模式
自2011年1月底开始,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 (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根据上海市财税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已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的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7.8%。再加上2011年认定的近2万套应税住房,两年来上海市共有5万套个人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在税金金额上,《关于上海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2年上海房产税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
重庆模式
重庆市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则不同于上海。重庆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 (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 (含)以上的住房。房产税税率则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 (含)以上的税率为1.2%。
目前,重庆市并没有披露2012年的房产税征收情况。2011年,重庆征收房产税涉及9400余套住宅,总计近1亿元,应税率99.1%,但相对于重庆市去年2900亿的财政收入,房产税的增量几乎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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