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百姓生活 > 正文

济南老汉10万理财急用时取不出 放弃收益银行不同意

2015-03-30 10:29:00   来源:齐鲁晚报   

    银行说法>> 理财产品有规定,情理规章难两全
    对于傅先生的要求,该银行营业部负责人李女士也很为难。她表示,傅先生是一名老年投资者,因此,签订协议之前,工作人员向他解释过购买产品时需要注意的地方,傅先生当时也表示同意。“我们很同情傅先生的遭遇,但他希望提前取出资金的请求,恐怕是无法实现的。”
    李女士介绍称,购买理财产品与存款不同,理财产品汇集起来的钱主要用于银行运营,处于冻结状态,用户无法随时取出。“毕竟1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作为分行来讲,我们也没有这么多可以周转的资金。因此,傅先生只能按照协议,等到180天到期后才能取款。”
    取款不成,傅先生便提出,能否将该项理财产品转卖给其他客户,他愿意放弃以前的收益,只向购买客户收取10万元的本金。李女士表示,转让产品的行为既不符合银行的规章制度,也不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时,银行卡在傅先生名下,理财产品转让给其他客户后,银行也不能将银行卡划归到该用户名下,理财产品到期后,收益依然会打到傅先生的银行卡中。从其他客户角度来讲,这是有风险的,银行作为中间人,无法做出保证。”李女士解释称。
    对于傅先生现在的困境,李女士表示,银行方面曾考虑过,能否向医院提供证明,将交押金的期限延缓至6月,等到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必定准时还款,然而,傅先生认为,与医院交涉困难重重,不愿接受。

上一篇:媒体:两银行将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至5成
下一篇:房贷新政消息提前传出被指泄密:地产股飙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