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调高 油价“九连跌”延期
2014-11-29 21:16:56 来源:枣庄网整理
-
消费税改革恰逢其时
资料显示,上一轮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始于2009年1月1日,汽油消费税上涨0.8元/升至1元/升,柴油消费税上涨0.7元/升至0.8元/升。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本轮调整与此前的相同点是,均在国际油价较低的大背景下实施,不会给国内居民和相关用油行业带来过大压力。
据测算,此次调整后,汽、柴油消费税将变为每升1.12元和0.94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对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会增加一些税负,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
财政部财科所综合财政研究室副研究员樊轶侠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呈下行趋势,现在正是消费税推出的时机,避免市场油价波动。且整体符合国家转方式、调结构、促节能减排的导向,对新能源产业是利好,但对柴油商用客车行业有一定不利影响。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的要求,通过实施“有增有减”的消费税政策调整措施,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减排、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是我国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 姜隅琼 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