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劳科所调查显示过半农民工 很想当市民
2013-04-12 09:36:58 来源:人民网
第三,公共服务不足,减缓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进程。目前,大部分地区未对农民工住房问题提出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可操作的政策框架,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基本上不对外来农民工开放。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教育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格局基本形成,但地区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和异地高考问题突出。
第四,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有偏差,加大农民工市民化的难度。
国际经验表明,现代化过程总是伴随着农业份额的大幅度下降和城市化的推进。而在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进程。这种结构的偏差,很大程度反映在农民工身上。近1.6亿的外出农民工在城镇的二、三产业就业并创造GDP,却因种种障碍,无法完成市民化真正成为市民。
首要任务:公共服务均等
课题主持人、人社部劳科所所长郑东亮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既要在数量上实现相当部分农民工身份、工作的转化,更要在质量上实现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价值观念等与城市居民的融合。
他表示,农民工市民化的目标可以定位于,在未来20年,以平均每年800万人的规模增长,到2030年完成市民化的第一阶段转换,即身份、工作、公共服务的市民待遇;第二阶段则是更长时间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融合、与城市文化生活融合。
届时,伴随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完成,农民工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课题指出,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要统筹考虑城市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避免出现“大城市病”、“贫民窟”。
要调整区域发展布局,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须做好迎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准备,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与此相对应,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培养新型产业工人,鼓励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尤其是家庭服务业。
农民工市民化,要实施哪些措施?
课题组认为,首要任务是破除二元制度障碍,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五项公共服务。即子女教育、居住、医疗、养老保险和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要强化输入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按照公平原则,将农民工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
课题组特别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工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应当允许他们带着这些权利进城,有利于规范发展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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