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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计个税规定引争议 专家称公众误读

2013-02-07 10:20:36   来源:新京报   

      Q2 个人购买商业大病险为何要征个税?
      商业险不计税有失公平
      南开大学社会政策专家关信平教授说,医疗保险是一种政府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综合体,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带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属于社会保障范畴,企业和个人缴费部分,都应免缴所得税。
      而个人购买的商业性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基于个人的特殊需求,做出的自由选择。这种高层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在中国现实的经济水平下,更多人可能不会选择。因此,目前还是少数人购买的商业大病医保,应该在个人的税后收入中支付,“如果这部分支出也免税,那对没有购买此类保险的社会大多数人有失公平”。
      不过,关信平也指出,随着经济发展,购买大病医疗保险,也可能会逐渐成为我国公民的普遍需求和选择。“如果到达这样的状态,国家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政策调整,扩大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并将其缴费纳入税前支出”。

      Q3 大病险计征个税是从救命钱上“拔毛”?

      医保报销金
      不计收个税
      对大病险计征个税是从救命钱上“拔毛”的质疑,熊贵彬认为,网友吐槽“救命钱也须纳税”,是将“购买大病医保保险的费用”和“大病医保为参保者报销的医疗费”两个概念搞混淆了。
      他说,报销的医疗费是个人医疗花费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能从花费中计收所得税。

      个案
      一位在外企工作的财务人员尹小姐介绍,在基本的五险一金外,公司为员工缴纳了附加商业医疗保险,主要用于降低基本城镇职工医保中对门诊费用1800元起付的报销门槛。虽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病险,但公司为员工缴纳的附加商业险种,在财务上全部计入福利费用,一样需要缴纳所得税。
      此外,尹小姐透露,自己和很多同事还用自己的税后收入购买了商业大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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