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百姓生活 > 正文

西部五省区异地高考限户籍防止高考移民

2013-01-10 09:48:45   来源:新京报    
     
    浙江省诸暨市一甘肃籍高二学生展示一直用的浙江、甘肃两套教材
     
      昨日,除西藏没有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下称“异地高考”),其余30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公布了方案。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要求,各省份“原则上2012年年底”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记者对比发现,有些省提出了对考生或父母的户籍限制。其中包括云南、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地,多集中于西部地区。

      沪皖曾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11月21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安徽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6天,2012年12月31日,由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正式文件里,将此文件更名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暂行意见》。
      而第二个公开征求意见的则是上海市。上海市的“异地高考”方案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为依据。虽然《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最终文本尚未确定,但这项法规于2012年11月22日进行了为期11天的公开征求意见环节。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按照国家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规定,重大的教育决策都要广泛听取意见,是一个民主决策的过程。
      熊丙奇认为,像“异地高考”这样影响非常大的教育政策出台前,一定要有征求意见,听取民意的过程。不然就会导致“门槛”随意性大等问题。
      此外,政策决策只有“听取意见”还不够。还应提交人大来审议,充分讨论形成大家可接受的结果。

      西部省区较容易落户

      梳理发现,有些省提出了对考生或父母的户籍限制。比如云南、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地。
      青海省要求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青海省满五周年;新疆则要求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熊丙奇认为,“户籍”限制主要出现在中西部省份。这些地区落户相对容易,提出户籍要求就相当于大城市的居住证要求。
      熊丙奇说,这些中西部省份是高考录取政策倾斜较多的省份,高考录取分数线偏低,属于传统“高考移民”重灾区。因此,这些省对开放“异地高考”一直持谨慎态度。
      他说,这些省之所以要提到学籍户籍双证齐全,也是借鉴以往防止高考移民做法,防止学生把户籍迁出,在外地读书,再回到本地高考。

      1 门槛设置
      社保“门槛”多为3年

      记者发现,北京、天津公布的是“过渡方案”;而贵州、安徽均为“暂行”;辽宁、湖北、海南等则称之为“试行”方案。同时,新疆的方案只针对2013年非新疆户籍往届中职毕业生,满足条件参加高职高考;内蒙古也是出台2014年前的方案。 在门槛上,安徽、福建、浙江、山东、江西五省份未对需“异地高考”的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条件。
      社保方面,北京、上海、广东等11省不同程度地对考生父母提出了社保要求。其中,天津、上海社保年限尚未明确,其余省份社保年限多为3年。
      另有8省份并未明确提出父母或监护人的工作要求,有6省份未提及父母或监护人住所要求。
      而学籍“门槛”上,多是对学生提出3年学籍要求,但江西提出只要高中一年学习经历并获得学籍即可,河南只提到获得学籍,并未提及学习年限的时间限制。

      【解读】
      熊丙奇:“异地高考”出台过渡、暂行或试行方案,体现出各地积极探索的态度,但也说明这是当地政府正在寻找平衡点。
      此时,地方在推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开放导致了高考移民或本地户籍人口的不满情绪问题,也可随时对“门槛”进行调整。
      即使未提出试行或暂行方案的地区,也可能会根据推行程度来调整具体的门槛。
      而这些门槛设置,就包括学籍、父母身份和报考学校层次等。这背后是流动人口的多少,以及教育资源的差别和权衡高考移民的问题。

      2 实施年限

      20省今年有条件放开
      目前,有20省份在今年就将有条件放开“异地高考”。这些省份涉及安徽、江苏、广西、云南、重庆、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广东(高职)和新疆(往届中职生考高职)和内蒙古。其中有的省份实现了随迁子女满足条件后与当地考生同等报考录取条件,而有的省份则还只能针对高职(天津、广东和新疆),或省属高校(云南的部分非滇籍随迁子女考生),而不能填报高水平大学。
      而贵州、福建、上海、四川、宁夏、陕西(高职)、山东和海南则要等到2014年有条件放开“异地高考”。

      【解读】
      熊丙奇:在“异地高考”的执行上,各地在公布方案后,应该给地方一个适应期限,设立实施年限,从决策的角度看,是没有问题的。
      但关键问题是,在过渡期结束后一些地方能不能拿出正式方案。
      等到了各地制定的“异地高考”时间节点,就要看各地能不能真正落实各自的政策承诺。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各地应该进一步加大异地考开放的力度。除了现有的方案要执行之外,还要推行能够解决“异地高考”治本之策。

上一篇:驾考新规难过关 考试规则不贴合实际
下一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 实现九连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