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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揭开中铁四局用工黑幕

2013-01-09 11:31:38   来源:新浪财经   
      中铁四局违法的分包转包行为,因其施工主体的变化而导致相关责任的缺失,会导致一系列社会恶果的发生,民工工资被拖欠只是恶果之一

      “过几天就新年了,工程完工一年半了,我们却还没拿到工资。”站在中铁四局承建的集包铁路增建第二双线工程(下称“集包工程”)的一个工地上,崔善善、张俊智等一大群民工冻得直打哆嗦。冬天的内蒙特别寒冷,没有下雪,气温却已经降到零下十度。经过几个小时的乘车辗转,崔善善、张俊智才从家中赶到集包工程所在地——包头市东河区。

      民工讨薪无门

      据介绍,崔善善现年58岁,呼和浩特托县农民,靠长年在外做工养家糊口,但集包工程已完工一年半,他至今才拿到4千元工钱,尚欠4万多元钱未领到;而张俊智则告诉《法人》记者,他是由十来个人组成的小施工队的领队,平时带领着10余名工人在集包工程第六项目部工地上做工,目前全部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多达近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包头市金龙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叫程国忠。签订合同后,他们被带到集包工程工地上施工。这一做就是一年多,如今工程完工了,工钱却没有拿到,每次找公司老板程国忠,他总是推脱,现在连人都很难找到了。张俊智说,在集包工程做工,他们也想过去找集包工程的中标单位中铁四局,却苦于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在张俊智们提供的资料上,《法人》记者找到了包头市金龙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程国忠的联系方式。几经辗转,记者终于联系上程国忠——包头市金龙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个年龄约为50来岁的西北汉子,讲着一口难懂的普通话。

      程国忠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来劳动法律执行日渐严格,很多工程承包人不得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又太高。于是,程国忠从中发现了商机:即自己组建劳务公司,向这些做工程的公司提供劳务输出,民工们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他从工程承包人手中获取劳务费和工程款。

      程国忠表示,张俊智、崔善善的确长年在他手下做事,张俊智因为懂点技术,颇受他的器重,因此还被封了个“工程师”的头衔,领队带着10来个民工来到集包工程第6工程部做工。程国忠承认,他转包了集包工程第六项目部的土石方工程,由张俊智带队做工,随后的确拖欠了民工们的工钱。他也一直想把工钱发给民工们,但是集包铁路工程的承包人却拖欠着600余万的劳务费和工程款至今未付,他本人无力支付工钱,只得东躲西藏。

      程国忠向记者出具了一系列材料,其中包括与工程承包人“中铁四局集团集包铁路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第六项目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这些资料详细列明了工程承包人应当给劳务公司的工程款,计250余万元;另一笔欠款却令人惊讶:程国忠告诉记者,他在工程承包方的何晓龙经理要求下,帮助其工程借款并垫资百万余元,但何晓龙在偿还6万元利息后,便不再进一步归还,按照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内计算,这些借款本息累积已接近300余万元,程国忠同时还向记者出具了在场证人的证词,以及律师依法取得的证据。

      工程承包人有款未还,工头程国忠无钱支付,民工讨要工钱的愿望似乎变得更加虚无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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