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妪两次遭非法“训诫” 首次被训时吓哭
2014-02-15 09:20:38 来源:新京报
■ 回应 南阳卧龙区训诫中心摘牌
昨日早晨,“南阳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牌匾被摘下。中午,在训诫中心被关押了5天的河南南阳市民张凤梅被释放。但对于“训诫”关押张凤梅两次15天,当地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没有给其任何说法。
七旬老妪被释放
前日晚,河南省政法委、信访局连夜下发通知,称训诫中心不合法,要求各地清理。昨日晨,关押七旬女子张凤梅的“南阳卧龙区非访训诫教育中心”摘牌。
关于张凤梅被训诫的问题,据南阳卧龙区政法委一工作人员称,对于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训诫书,然后将人移交给地方,让地方进行处理。至于如何处理,则由执法职能部门决定。
此外,他说,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对于非访人员,第一次训诫,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卧龙区群工部(信访局)副部长季兆哲说,北京警方出具训诫书,人移交给地方,地方就会训诫。
昨日训诫中心摘牌,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政法委当日上午开会研究,贯彻省政法委的紧急通知,最终决定摘牌放人。
张凤梅说,当日上午,训诫中心要放她回家,她要求给她一个关押5天的说法。但工作人员没有给其任何说法,数十人强行将她拖上车,将其放到离家数百米外的大街上即离开。
张凤梅的三儿子杨金国说,母亲被关押到释放,都没有通知他们家属。昨日母亲放回家,家里没人,门锁着,母亲借邻居电话,才通知他回家开门。
当地政法委要撇清责任
昨日,记者在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会议室门口,听到卧龙区政法委书记李宛生对训诫中心与政法委关系的讲话。
李宛生说,训诫中心是依据上级精神成立的,训诫张凤梅有依据,至于该不该通知家属,是另外一回事。
至于什么是上级精神,他说,“只要是比我级别高的上级,都是上级精神。”
李宛生还提到,训诫谁、该不该训诫是职能部门的事,政法委的工作职责就是做好监督协调,不管具体工作。
而南阳市卧龙区群工部(信访局)副部长季兆哲说,训诫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由政法委负责。区政法委副书记担任训诫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官员称处理非访为难
对于关押训诫张凤梅,训诫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十分为难。其中一工作人员称,他也觉得关押张凤梅不合理,但领导要求,他们不得不执行。
另外,对于训诫看护,当地也有规定,训诫中心必须安排人按照1:4的比例,训诫一人,不少于4人陪护。并要求非访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非访不合法,今后不再非访。被训诫人员何时认识到非访错误,并承诺不再非访,才会放人。
另外,还要跟被训诫人员说清楚,如果非访而不经正规渠道反映的问题,当地政府推迟解决。
当地一名干部称,对于非访人员的处理,当地也不想训诫。但目前的体制就是,非访人员在上级部门有非访行为,上级机关立即通知地方接人,出具一份训诫书,人交给地方,该如何处理由地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