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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门规病种拟分类管理 不同级别医院不同起付标准

2013-03-20 10:38:48   来源:鲁网   

    门规病种报销起付标准将调整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济南市将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有关政策做适当调整,按照“保基本、保大病、可持续”的原则,对门规病种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差别支付机制,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按需进医院。

      病种已扩大至35种平均报销比例77.6%
      据了解,自2002年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以来,为减轻慢性病人和重大疾病患者在门诊治疗阶段的个人负担,逐步将一部分门诊病种纳入了统筹报销范围。随着制度的实施,门规病种由最初的5种,先后经过4次调整,扩大到目前的35种54个疾病。
      截至目前,门规备案人员18.2万,占全部参保人员的11.9%。2012年参保人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规病种医疗费用达到7.37亿元,其中医保统筹金负担5.72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77.6%。

      门规病种将实行分类管理优惠政策向重病大病倾斜
      记者发现,从目前执行的35种门规病种看,有重病、大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也有很多慢性病、常见病。从医学角度看,有的需要医生有较高的诊疗技术,在高级别医院就诊更放心一些,而有的就是些多发病、常见病,在社区医院就可以就诊医治。从费用负担看,有的医疗费用较高,如某些大病患者年均统筹支出达几万元,而有些患者费用则比较低,每年费用不到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是大家交的钱,在基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哪些病种该重点保障、优先保障,怎样分配好基金、做到最优配置,需要认真梳理和研究。”市社保局该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已对35种门规病种做了初步分类,正在进行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中,分类后,将在政策上向大病重病倾斜。

      医院起付标准8年未作调整不同级别医院实行不同起付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级医院门规病种费用报销执行的起付线标准均为400元,是2005年确定的,相对过低。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起付线标准的确定依据是《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根据2011年济南市社平工资35436元计算,门规病种起付标准应为2126元。目前济南市门规病种的起付线远低于此标准。“而所有医院都执行相同的起付线,势必造成参保人都选大医院、名医院,从而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却相对冷清”,某医疗机构医保负责人指出。据统计,2012年门规病人在我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的有8.4万人,占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46.2%,而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低于3000元的占52.5%,很大一部分患者是小病、常见病,且病情稳定,治疗规律,在低级别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全可以满足其医疗。
      为此,4月1日前,济南市拟针对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不同的起付标准,有的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会适当提高,有的会适当降低,对大病重病适当照顾,以此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促进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按需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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