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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民办学校年检首次启用细化评估

2013-02-27 11:29:41   来源:鲁网   

      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简章、不按规定办理退费、未经批准设置教学点等违法违规办学的民办培训学校将被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列为不合格学校,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今天记者从济南民办学校2012年度检审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教育局、济南市民政局将于3月1日起联合对全市2012年7月1日之前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进行联合年度检审。今年济南市首次启用检审细化评估标准,48项评估指标堪称史上最严。

      本次年度检审是对98所2012年7月1日之前批准成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非学历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检审首次启用细化评估标准,并实行等级管理。评估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组成。评估指标总分100分,评估得分80至89分为合格学校;89分以上至94分,获得规范化学校被选资格;94分以上,获得示范学校备选资格。通过检审,全市民办学校将分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四类。教育部门还将对检审结果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的发放年检标志。

      济南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处长于春祥表示,细化评估标准为民办学校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旨在鼓励依法办学,打击违法办学行为。特别是存在不按规定退费、发布虚假广告或简章骗取钱财、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学校参与有偿教育教学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必将依法查处。据介绍,去年济南市教育局共处理民办学校投诉150余件,查处违规刊登广告70余起。

      据了解,检审结果将由济南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于5月31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告;其他县(市)区属学校的检审结果,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民政部门于5月31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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