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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野味消费屡禁不止 政府机构默许甚至保护

2013-02-09 09:50:36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通过知情人联系到海珠区新港东路一家大型酒楼的某部长,佯称是想订餐。听说是熟人介绍,她放松了警惕告诉记者,过年期间照常营业,“地龙”(穿山甲的俗称)1200元一斤,“煲汤的话你们五六个人一斤半就够了,差不多1800元吧。”
      2月6日,记者来到广州天河区骏景花园西门的雀鸟轩酒家。记者以点菜的名义,来到后院,一股刺鼻的鸟粪味扑鼻而来,只见10多米长三层铁笼,各种各样的鸟或站或卧或扑腾,鸟笼前写有鸟名和标价:七彩鸟每只138元,飞龙鸟每只58元,花鸭每只168元,红龙每只68元。服务员介绍,还有海鸥、鸬鹚等几十种鸟,只要客人需要,都会提供。
      “有什么好吃的?”记者问。
      “有灰鹤、白鹤,768元一只,够三四个人吃的。”
      “还有白雪公主,就是天鹅,每只1280元。还没长大,是小天鹅。”服务员指着笼里一对白色的鸟说。
      “这是过山峰毒蛇,368元一斤,只剩一条了。冬季正是吃蛇的季节。”服务员鼓动说。
      有些鸟名是店里为避免检查起的“艺名”,如“天鹅”笼前的名字标“白雪公主”,一般服务员不介绍,初来的客人不会很清楚。价格贵的鸟,一般都是珍稀鸟类。而过山峰蛇、灰鹤、白鹤等,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多次查处依然有禁不止
      广东相关执法人员曾屡次对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其一度有所收敛,但总是无法除根,屡禁不止。
      仅广州,从2012年9月中旬到12月31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出售和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主任连军豪告诉记者,每当秋冬季节来临,一些市民爱吃野生动物“进补”的风气就有所抬头,一些食肆、禽畜市场档主趁机大肆兜卖野生动物。对此,连军豪表示,从防疫的角度看,野生动物不宜吃。有资料显示,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100多种,如禽流感、狂犬病、结核、甲肝等,其中蛇的患病率很高。
      2012年11月底,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突击检查酒楼,在黄埔美香山庄等多家饭店发现多种国家级保护动物,包括果子狸、海鸥、黑水鸡、夜鹭、水律蛇等。层层叠放的野味笼里,20多种动物开价最贵七八百元一只,最低也要数十元一斤。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现场有15种被禁止销售食用的保护动物,其中7种还是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保护动物是国家的稀有财产,需要我们共同保护。一些饭店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做起了非法买卖,还有很多人明知故犯,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确值得深思。”连军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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