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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孤儿多且福利体系不健全,使得大量孤儿需被收养

2013-01-06 09:32:42   来源:腾讯--今日话题   

      01 中国孤儿多且福利体系不健全,使得大量孤儿需被收养

      一方面是中国孤儿数量庞大,且孤残儿童多

      中国存在着庞大数量的孤儿。仅就民政部门的统计数字,截止2010年,在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孤儿人数已经达到了71.2万。这71.2万人里面有多少是孤残儿童呢?没有找到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比例肯定不低。

      因为第一,中国的残疾儿童数量本就多,据统计,0-17 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计 504.3万,其中 0-14 岁的残疾儿童有 386.78 万,截止 2010 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 14.5万人。第二,残疾儿童容易被抛弃,这是常识。第三,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介绍,福利院里收养的儿童大部分是残疾儿童,有的比例占到90%,甚至达到95%、98%。

      需要补充的是,民政部门的统计人数并不全面,因为还有众多的“黑户”孤儿并没有纳入统计。实际上,真实的孤儿人数恐怕远超71.2万这个数字。

      另一方面是社会福利体系不健全,政府对很多孤儿“无能为力”

      还是来自民政部的数据,在这纳入统计的71.2万人中,其中也只有9万名孤儿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62.2万名孤儿散居在社会。

      在这组数据背后的则是中国社会福利体系的严重缺位。根据2011年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共同撰写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目前在中国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发展严重不足。在儿童福利的各个方面,现存的儿童福利政策虽然项目、规范(或标准)较多,但相对分散和混乱,未能形成全国统一、自成体系、目标明确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

      在立法层面也是同样,在中国,目前甚至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儿童福利法》。相应地,没有单独的儿童福利立法,也不会有专门的儿童福利财政预算体系。没有钱,各级政府“自然”也就对儿童福利“无能为力”。相比之下,许多国家和地区很早就已建立了针对儿童福利的立法,英国1946年就通过了《家庭补助法》,为多子女家庭提供津贴,1948年还出台了专门的《儿童法案》,并不断修订;日本1947年就通过了《儿童福利法》;瑞典1960通过了《儿童及少年福利法》;挪威1992年通过了《儿童福利法》。我国香港地区则于1951年开始实行《保护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和《儿童及少年条例》;台湾地区1973年即通过了专门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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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中国想要合法收养孩子有多难
  • 2、中国孤儿多且福利体系不健全,使得大量孤儿需被收养
  • 3、与大量孤儿急需被收养矛盾的是在中国收养困难重重
  • 4、收养高门槛以及国家亲权缺失,不少孤儿只能靠草根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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