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群体被北京公积金新政拒之门外引质疑

2013-04-15 15:26:31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点击:
      房地产调控“只堵不疏”被质疑

      这是一群被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以下简称公积金新政)“撞了一下腰”的群体:因为该新政,他们原本已触手可及的买房梦开始变得有些遥不可期。

      原已选房、等待正式签约的天上云(网名)近日变得非常郁闷,根据公积金新政,月收入低于1960元的天上云所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零。

      公积金新政提出,在计算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时,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单身每月为980元,已婚为1960元。

      天上云的爱人,由于去年失业、今年刚刚续交公积金,同样不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因为按照新规,贷款前12月都连续缴存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即使是购买政策房也需连续缴存6个月。

      “本来就是低收入群体,每月按时交公积金,却不能享有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的优惠。申请商业贷款,压力更大。义务和权力严重不符,这太不公平了。”天上云郁闷地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认房又认贷的公积金新政则让一些已网签的二套房者很尴尬。据被害者甲(网名)介绍,他是小房换大房,小房已卖马上过户,而所购大房按照公积金新政为二套房,按其首付要求还有20万元缺口。如果小房毁约,违约定金为10万元。

      与以往认房不认贷的旧规不同,公积金新政规定,二套房(包括外地有房者)首付不得低于7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无房有贷者,贷款首付不得低于6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郁闷的还有一群高收入的群体。根据公积金新规,借款人月均收入超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有网民算了一笔账:2011年北京职工月平均收入为4672元,其3倍是14016元,减去缴纳的公积金1681元,养老保险1121元,医疗283元,失业28元,个税925.6元,净收入约为9977元,减去公积金月供7008元,月还5327元,剩下4650元。再减去3500元的租金,最后仅剩1150元的月生活费,日均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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