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黑幕被指暗箱交易

2013-01-09 09:17:22   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


      上访职工表示,如果政府部门的官员能忠于职守、清廉公正,国有资产是不可能流失的,破产国企职工的权益也会得到保障。

      这个说法是有所指的。合川区有6家国企先后破产,里面问题重重,下岗和退休职工上访举报不断。其中破产的合川化肥有限公司最先有了结果。

      2012年2月3日,合川区检察院给举报职工回复:经审查查明,原合川市经委主任熊邦文等人在合川化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其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

      经举报职工追问得知,“挽回的经济损失为1400余万元”。

      康润丝绸的职工也一直在上访举报,甚至推举了职工代表上北京和重庆反映此事。

      2012年12月5日,康润丝绸的职工向合川区经信委提交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2月26日,该厂几名职工又向区国土局邮寄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职工们申请公开:“1、合川丝厂旧城改造中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与合川区政府签订的旧城改造协议内容。2、合川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内容。3、合川丝厂旧城改造土地公开招、拍、挂内容”。

      破产的合川丝厂378亩国有土地是否被贱卖?市值10多亿元的国有土地资产是否流失?至今仍然是个谜。

      国企依法破产的社会效益其实更好

      重庆合川丝绸总厂当时没有依法破产,只是给更多的当权者提供了参与瓜分国有资产的机会,而国企真正的主人——国企职工的权益一次次的被侵害和剥夺。该破产的国有企业只有依法破产,才会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正能量。

       重庆合川丝绸总厂目前市场价值16亿多元的资产,被以406万元的价格出售,涉嫌约16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在约16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的过程中,每一个程序都多多少少存在问题,暗箱操作是国有资产流失的普遍特征。该国有资产流失案,始自重庆合川丝绸总厂该破产而没有破产。

      1997年7月,合川市法院裁定国有企业重庆合川丝绸总厂破产,另一个国有企业重庆市丝绸进出口公司以350万元整体收购合川丝厂。在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件好事:小国企不用破产,大国企更加壮大,既保住了国企不用破产的面子,国企职工又暂时不用下岗。实际上,国企该破产而没有破产,是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第一次也是最大一次暗箱操作。

      事情并没有按照当权者的安排发展,重庆市丝绸进出口公司收购该破产而没有破产的国企后,把自己也给拖跨了。好事变成了一件坏事:更大的国企需要破产,更多的国企职工面临下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自1988年11月1日始实施。如果重庆合川丝绸总厂当时能够依法破产,除破产费用外,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是破产财产第一顺序清偿的财产。拿到清偿财产的企业职工,有机会成为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家,或趁年轻时培训、另找工作,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起码不会拖到2012年还在作为下岗和退休职工上访、举报、维权。

      如果重庆合川丝绸总厂当时能够依法破产,也许不会把重庆市丝绸进出口公司拖跨,让更多的国企职工重演悲剧。重庆合川丝绸总厂当时没有依法破产,只是给更多的当权者提供了参与瓜分国有资产的机会,而国企真正的主人——国企职工的权益一次次的被侵害和剥夺。

      重庆合川丝绸总厂当时没有依法破产的结局,乃是成就了一家资产至少达16亿元的民营企业,造成了近3,000人下岗和严重的贫富不均。中国巨大的贫富分化鸿沟,就是这样由权力参与的社会分配不公产生的。

      显而易见的是,如果重庆合川丝绸总厂当时能够依法破产,将不会导致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也不会出现大量下岗和退休职工上访、维权的社会不稳定现象,重庆甚至有可能因此涌现更多的民营企业,使整个社会财富实现最大化。反之,国有企业如果没有按照市场规则实行优胜劣汰,就必然阻止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只有依法破产,才会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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