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急救盐城资金互助社担保恐慌

2012-12-28 14:34:0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


      祸起担保公司倒闭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起始于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该文件提出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其后在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地区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

      江苏为最早试点此类互助性机构的省份,盐城又是江苏先试先行的地区,并形成了“盐城模式”, 孙树声透露,目前盐城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有160家左右,2010年底存款总额接近20亿元。

      根据规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采取社员制,吸纳社员存款,用于向社员贷款。不过,孙树声承认,由于监管有难度,一些合作社存在资金违规投放的现象。

      陈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便存在此类问题。据本报记者调查,陈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理事长此前是射阳县的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此后买下了陈洋镇一所学校,现在改成了当地的实验中学,该理事长兼任该校校长。之后又向射阳政府提交申请,成立了陈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据上述农商行人士透露,该合作社资金并非全部用于社员贷款,还有一部分用于帮助企业和政府垫付工程款资金,从而获取2分及以上的利息收入。还有部分资金用于企业借贷。目前该资金互助社正在打官司,追讨放出去的款项。

      但前述陈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对此有不同说法, “理事长的账分为两部分,用于外面垫付工程款拆借主要用的老板自己的钱,和资金互助社是分开的。”

      “政府十分重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挤兑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承诺如果三角债源头在政府的,政府会优先对这部分款项予以清偿,保障储户存款。”孙树声告诉记者,最近的地方政府会议已经强调了这一点。

      孙树声表示,之前为了防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模做大后,风险失控以及资金违规使用,“我们要求一般合作社的规模(存款)控制在2000-3000万元,现在基本都维持在这个水平”。另一个指标是,一般资金要保持在存款的15%以上,即杠杆率控制在6倍以下。

      只收不贷防挤兑

      目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一般管理都在县一级政府,以盐城为例,2007年刚开始试点时,审批和监管由市农工办负责,此后这一权限下放到了县一级。

      在县级层面,目前主要由农工部进行监管。人手不足,缺乏金融监管经验,都让互助社资金投向成为监管难题。

      “人民银行和审计局有时候也会进行审查,但是多头监管并没有遏制大面积违规。”上述农商行人士称,今年3月份审计局检查过陈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12月11日,射阳人民银行也对该社进行了检查。

      “今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兑付压力比往年都要大,特别是年底,很多小企业资金链断裂,而一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违规拆借给了这些企业。我们已经要求资金互助社只收不贷,做好兑付准备,防止挤兑引起倒闭。”孙树声透露。

      同时,射阳县农工办还准备牵头成立当地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协会,尝试建立对资金互助社的新监管模式。

      这个协会最主要的规则是,资金互助社要缴纳存款准备金,以防止流动性风险,缴纳标准参照中小银行机构的准备金标准,准备金以存款形式存放于当地国有大行。

      今年央行第二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后,中小金融机构的缴纳标准为17%。

      另外,针对资金投向的监管,协会将聘请外部的审计机构每年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进行审计。

      “金融办也会成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管方,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水准。”孙树声称,政府还要向广大农民做知识普及,让大家了解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相关知识,“因为现在很多机构打着合作社的名头,进行非法集资,很多人无分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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