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枣庄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25 17:06:02 来源:枣庄人力资源网
2013年枣庄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同意,枣庄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应聘职位的身体条件;
(三)面向全国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四)符合《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基本条件;
(五)符合本次招聘的职位、人数以及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5.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本科、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枣庄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349人,其中枣庄市立医院招聘161人,枣庄市中医医院招聘64人,枣庄市立二院招聘20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2人,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招聘17人,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招聘23人,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2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附件三)。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4月30日。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9:00-5月8日17:00。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枣庄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等材料;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审核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证件资料需扫描上传,并上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压缩,以“招聘单位名称+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报送地址见附件二)为主题报送电子邮件。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经单位申请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空缺名额调剂至其它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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