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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紧紧牵住农村改革的"牛鼻子"

2012-12-19 11:26:36   来源:鲁南在线   

      硕果累累
       改革后的枣庄市“三农”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试点的第二年,张凯华的徐庄合作社获利近30万元。除去购置农机设备、基础设施费用,预留20%的公益金和20%的经营资金,合作社拿出了4.6万元作为成员的分红,入社农户每亩还分到了300公斤小麦和300公斤玉米。试点的第三年,合作社又扩大了种植规模,注册了“泉崮山”品牌,成立社办企业,形成了“合作社+基地+社办企业”的运营模式。目前,合作社入社土地面积已经扩大到3549亩,吸纳394户农民入社,累计向农信社申办抵押贷款170万元。2011年,实现经营收入1149万元,纯收益达到126万元,分红5.6万元,入社成员户增纯收入3600元以上。同在山亭区的城头镇万恒土地合作社社长魏洪军2009年、2010年被农业部评为粮食生产大户,2011年被评为全国种粮售粮大户;今年,合作社种植的小麦亩产量达745.1公斤,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四名,荣获山东粮王(小麦)大赛鲁西南赛区冠军。
      改革4年多来,随着大批土地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大量土地入社,大大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众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了城镇从事其他劳务性工作,形成了“人动带地动,地动带人动”的良性发展循环。山亭区桑村镇的民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入社土地2648亩,一年就提供7万多个工需,原农村闲置留守人员实现再就业。该合作社的社员洪玉香对此深有感触:“以前三个孩子在外打工,俺老两口要伺候5亩山岭薄地,一年忙到头,挣不下几个钱。自打入了社,地还是那些地,去年分到保底金4500块,分红3000块,给社里干活又挣了两万块钱工资,新农合、吃水的钱也都是合作社给交的。”
      现在,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正在全面推进,我市在科学把握改革力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面上工作抓铺开,大范围、高密度地推开改革。全市以土地为纽带的合作社达到717家,规模经营土地40.3万亩,利用农地抵押贷款3.1亿元,较去年底分别增长132.8%、50.4%和56.6%;累计流转土地52.74万亩,比2011年底增加28.73%。改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专门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对这一改革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5月12日,《农民日报》头版头条以“一场切中实际的新土地改革试验”为题,对我市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作了长篇报道。
      我市的改革是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它不是孤立的创新,而是顺应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下一步,我市将紧紧抓住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继续深化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同时,鼓励引导合作社创办企业,促进二三产业发展,增强小城镇发展动力,让更多的农民变为市民,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努力推动形成独具枣庄特色、在全国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改革制度基础和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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