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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协公布试验报告:75%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

2015-03-18 10:45:42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济南3月18日讯 日前,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报告,结果显示,产品不符合率达75%。
    对于这个平时用的较多的交通工具,消费者们最看重还是其安全性能。消费者王先生表示:“主要的是安全,安全是第一点,再就是好看一点,剩下的就是电池,跑着跑着没电了就不好了。”
    安全是对一个交通工具最基本的要求,但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省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济南市场随机采购了两组共40个电动自行车样本,委托山东省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组合件强度、脚踏行驶能力等10个项目进行比较试验。检测结果发现不符合率为75%。
    本次比较试验数据显示,售价1500元以下的样品,符合率为40%;1500元至2000元的 样品,符合率为0;2000元以上的样品,符合率为75%。省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符合标准并不等于产品不合格。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李洪旭称:“有些是国家强制项的,有些是一般项的,这些一般项目(不符合)达到三项或者四项才能判定不合格,我们要反映给或是投诉给技术监督部门,来进行查处。”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并不是价格越高产品质量越好。消费者要注重查看所选车型的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厂家名称及地址标识是否清楚。 有条件的应进行试骑,感受车辆的起步、加速、行驶、转弯是否平稳顺畅,操纵是否灵活,刹车是否有效。
    一位电动车生产商也告诉记者:“现在我国还是采用的是1999年的一个国标,说实话这个标准还是有点过老了,应该尽快制定一个新的行业标准出来,电动车品牌比较多,质量参差不齐,标准这一块很多企业执行的方法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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