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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女被计生部门抱走送养 23年后再寻亲

2014-02-26 09:18: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他记得当年为了“逼”一下杨家,曾经揭了杨家屋顶上的瓦。李本佑说,做这件事他们是很谨慎的,他们只揭了一小部分,揭下来的瓦片一片一片码好,一块也没有损坏。抱走杨家的女婴,李本佑说他们也是想再“逼”一下杨家交罚款。交了罚款孩子就可以抱回去。李本佑还说,抱走孩子,杨家应该是同意的,否则他们就会交罚款,当年罚款,最高不会超过3000元钱。他和杨家此后也没有矛盾。

      李本佑也还记得谢运才,当年快40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南外镇的人,符合收养的条件。他坚决否认会向收养人提出收取几千钱元钱的要求。他说,计生办把孩子抱来,要找人代养,也就是收一点代养费,不是硬性的。计生办会给收养人开据一个证明,以便给孩子上户口。李本佑说,杨家这个线索是他提供的,他觉得与谢先梅的情况相似。当年抱养人反复说不让告诉孩子的亲生父母,现在谢先梅自己想寻亲,他才提供出来的。

      杨家:确有女婴被抱走

      杨家被抱走女婴的母亲还记得,当年她生下女婴几个月后,因为是超生,孩子被南外镇计生办抱走了,当时也没给什么手续。如果不抱走孩子,就要交将近9000元钱的罚款。作为靠种地为生的农民,他们无力承担。当记者问到,孩子被抱走时他们是否同意,杨的妻子反问记者:“你的孩子被抱走,你会同意吗?”后来他们也到计生办打听过孩子的下落,但没有被告知。

      据了解,这对夫妻的超生女婴很可能是1991年出生的。杨家记得女婴具体的出生日期是农历“五月初九”。农历“五月初九”正好是1991年的“6月20日”,这一点与谢先梅的出生日期一致。而1990年6月20日是农历的“五月廿八”。1992年6月20日则是农历的“五月二十”。

      在达州,有许多热心人向媒体提供寻亲线索以及当年知情人士的联络方法。一位热心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妹妹当年因属“超生”,险些被计生部门抱走。她母亲躲到外地生下她妹妹后,又悄悄送给了远在外地的亲戚。

      现在不会再有“调整”

      熟悉李本佑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好人。很多人都知道李本佑一条腿被截肢,是因为公伤,当年驾车外出,为了保护他人,他自己的腿被撞断了。热心帮助谢先梅寻亲的人,大多也不想再去揭历史的“伤痛”。

      面对记者,李本佑坦言,作为计生干部,做“调整”婴儿的事情,感觉就是两个字——无奈。李本佑说,他是1990年开始在南外镇做计生部门负责人,直到1994年调到其他部门。那时候人口控制得很严,加上外出打工人员,一般一年内在他负责的区域,会有不超过10个超生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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