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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包记者食宿1桌菜花五六百 称招待好是责任

2013-01-10 16:51:34   来源:新民周刊官网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指出,目前国家全额拨款的儿童福利机构一般只负责收养城市地区的孤儿和弃婴,而在乡村,孤儿主要依靠五保制度、家庭及亲友网络的保护。其中亲属供养的孤儿占孤儿总数的62.3%。

      另据民政部门统计,2008年全国仍有10.18万社会散居孤儿(占社会散居孤儿的17.8%)未得到任何救助。

      为了让孤儿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发布了各种政策和规定。2009年民政部先后下发《关于制定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全国统一的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针对福利机构中残疾儿童比例较高等情况,确定福利机构中的最低标准为1000元。但这些措施在落实的过程中,却总是遭遇“城乡差异”。

      即便是“看得见”的孤儿,也未必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对孤儿的补助仅仅是“象征性”的。按照兰考县民政部门在火灾后的说明看,当地民政部门在十多年中给予袁厉害收养的孩子一些补助,但从这些孩子的生活环境看,他们获得的帮助,显然与其他“看得见的”孤儿之间存在差距。

      “很多地方救助金额偏低,仅有象征性的补助,甚至不到当地正常儿童生活费用的十分之一,若将此类仅得到象征性补助的儿童计算在内,则全国需要救助的孤儿占孤儿总数的55%。”上述报告也提及了袁厉害这样的情况。

      “国家是最终的监护人。”程福财认为,无论是“看得见”的孤儿还是“看不见”的孤儿,政府都有责任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袁厉害事件是给中国儿童福利体系出了一道考题,显然,儿童福利体系获得的分数不高。

      社会化收养发展不理想

      新中国建立以后,儿童福利受到政府的重视,当时的儿童福利观念限于狭义的孤残儿童救助,政府全额拨款的福利院系统,是收养孤儿的主力。一度,这些在福利院中长大的孩子,都以“党”为姓。到今天,福利院系统仍然是最重要的孤残儿童救助渠道,民政部门对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的收养有严格的规定。

      国内福利院中收养的孤儿绝大多数为有疾患和残疾的孩子,这些孩子大多是被父母遗弃在医院或者其他地方,因此,医院往往是孤儿获得收养的第一站。

      上海一家儿童专科医院医生介绍,医院收到弃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医院以外被遗弃,市民或者警方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带着孩子到医院看病,然后失踪。

      第一种情况的孩子在接受治疗后,会被送到民政部门,而第二种情况,医院会向公安报警,警方通过各种渠道查找父母,实在找不到的,才能被认定为弃婴,然后送到民政部门。这些孩子一般最终都进入了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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