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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至少240元

2012-02-18 09:25:38   来源:枣庄网整理   
      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全省各级政府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居民的补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

      为切实增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保障能力,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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