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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经济师考试7月10日起开始报名

2013-07-05 16:34:25   来源:大众网枣庄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料1份;

      5、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7月2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考生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牢记,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选填“国籍地区”信息项,杜绝误填误报。

      (四)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

      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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