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组建机构“三定”方案全部公布 取消的职责有哪些
2013-07-18 17:09:2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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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公布,至此,国家铁路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国务院新组建机构“三定”方案全部公布。这意味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落到实处,所有的新部门开始明责履职。“三定”方案中,除了“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更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让我们共同关注,国务院新组建机构的职能转变体现在哪些方面,取消的职责有哪些?
国务院新组建机构“三定”方案全部公布
国家铁路局
5月15日,《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布,《规定》指出,国家铁路局为副部级,共设7个内设机构。14项职责被取消。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
2.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
3.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
4.取消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
5.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
6.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
7.取消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
8.取消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
9.取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
10.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
11.取消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
12.取消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
13.取消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
14.取消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
1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