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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组建机构“三定”方案全部公布 取消的职责有哪些

2013-07-18 17:09:29   来源:新华网   

      国家能源局

      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明确国家能源局为副部级单位,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设12个内设机构。9项职责被取消。

      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2.取消电力市场份额核定。

      3.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审批。

      4.取消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验收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查验收。

      5.取消发电厂整体安全性评价审批。

      6.取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和方案审批。

      7.取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审批。

      8.取消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审批。

      9.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国家海洋局

      7月9日,国家海洋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公布,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将设11个内设机构,机关人员编制为37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取消6项行政职责。

      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

      2.取消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

      3.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审批。

      4.取消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5.取消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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