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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7年冤狱当事方质疑警方当年藏匿关键证据

2013-07-05 15:22: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被改变的人生

      7月2日,宣布无罪判决后,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的浙江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和两位审判员一起走向陈建阳、田伟冬等5人,对他们表达歉意。

      “对你们遭遇的冤屈,我们深感痛心。虽然我们撤销了原来的判决,但这17年让你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我们作为法院有责任,我们没有履行好审判职责。”何鑑伟说,“造成冤案,公检法都有责任。虽然不幸中的万幸,当年留下了你们的命,但是最后的刑罚还是我们作出的,我们有很大的责任,我代表齐奇院长、代表高院向你们道歉。”
      何鑑伟还表示,浙江法院一定会吸取这个教训,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我们一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护人权,坚持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争取所有案件都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正裁判。”

      17年的冤狱后,田伟冬5人终于等到了法院给他们的定论,然而,当年20岁左右的年轻小伙们如今都已近不惑之年。

      被抓时,陈建阳20岁,是一名宾馆门卫;田伟冬21岁,是一个饭馆老板;王建平19岁,是一名水电工人;朱又平20岁,是一名轧钢厂工人;田孝平刚满18周岁,无业。

      事发时,王建平和几个朋友一起弄了个广告装潢公司,他一直渴望有个幸福的家,但现在,“从20来岁的年轻小伙儿,变成了40多岁的中年人,无妻无子无工作。”王建平说。而田伟冬刚开了个几个月小饭馆,却没想到命运给他开了个这么大的玩笑。

      “公安局靠刑讯逼供获取有罪供述,检察院未尽审查证据义务,法院没直接证据仅凭口供定罪。”陈建阳说,他们感谢司法机关的纠错,但同时要求对相关错案责任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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