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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7年冤狱当事方质疑警方当年藏匿关键证据

2013-07-05 15:22: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连日来,1995年发生在杭州萧山的两起抢劫命案5名被告人服刑17年后真凶现身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司法活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错案不可能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可以独立办成的。人们不免疑虑:萧山案是如何在证据缺乏的情况下,闯过司法链条层层“关卡”,最终铸成错案的?

      刑讯下的冤案

      在2013年6月25日的再审中,“刑讯逼供”的出场率最高,5名原判被告人当庭向法院陈述了当年遭受警方刑讯逼供的多种细节。

      田伟冬说,1995年11月29日,自己被带到萧山城厢派出所后,吃尽刑讯逼供的苦头。因为忍无可忍,感到生不如死,咬断了自己的舌尖。在被送往医院缝了5针后,第3天,又被打得实在无法忍受,又咬舌头,缝线崩断,满口鲜血,侦查人员才停止了审讯。“我的舌尖是平的。”田伟冬张开嘴巴展示自己的舌头后说,现在吃饭喝水,自己稍不小心,东西就会从嘴里漏出来。

      “我的经历就是一部恐怖片。”王建平提到自己的遭遇时说,“一进去他们就把我当成突破口,经过4天的酷刑审讯。”“我无法忍受折磨,想死也死不成。”他说,“当时招供对我来说是唯一的一种解脱方式。”酷刑之下几次撞墙没能了断自己,过度的痛苦使他不得不想方设法招了再说。但直到法院一审开庭,他才知道这案子的具体作案时间。

      5人中,田孝平年龄最小。他说:“那时候我年纪轻,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只好按照他们的意思在口供上签字。”

      朱又平说,自己被连续审了8天9夜,每天只让吃两个馒头,饿得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陈建阳也说:“被打得实在受不了,昏昏沉沉,只好按照要求,承认是我干的。”

      在5人的陈述中,在被萧山公安机关带回审讯后,都受到严酷的刑讯逼供。

      警方隐匿关键证据?

      现在关心此案的人们大多知道,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案能被再审并最终撤销原判,缘于2012年春浙江警方的一次全省公安集中行动。在那次集中行动中,通过指纹比对,警方发现了一条涉及该案的线索,真凶项生源也因此浮出水面,并通过审讯和指纹比对,最终被确认为是1995年3月20日萧山抢劫出租车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在今年5月30日,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人们不禁疑问,当年警方为什么不对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5人作指纹对比?辩方律师也质疑,在当年的案件办理过程中,警方是否存在藏匿关键证据的行为。

      相关卷宗材料显示,在徐彩华(1995年5月30日被抢劫的出租车司机)的出租车上,萧山警方从车内及车引擎盖上提取到10余枚指纹。在陈金江(1995年8月12日被抢劫的出租车司机)被劫杀案侦破中,警方曾在现场获取到了18枚指纹证据,其中具备比对条件的15枚指纹并无1枚与陈建阳等5名原判被告人指纹相一致。但此关键证据,在警方侦查终结后,却并未同其他证据一并移交至公诉机关。据此,辩方律师认为,警方存在藏匿有利于被告人证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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