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社会焦点 > 正文

问道2013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13-03-04 08:32:26   来源:中国青年网   


      任剑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改善收入分配制度,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劫富济贫,也不能被理解为强化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权力的改革,更不能被理解为重回“吃大锅饭”的举措。改善收入分配制度,总的说来是要将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问题加以解决,将收入分配调节的市场手段、行政手段有效利用起来,从而保证形成收入分配的公正公平机制。
      要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到成效,需要做出以下几方面的努力:首先,收入分配制度应当被同时设计为一种能够调动起公民的工作积极性和保持工作活力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不仅要鼓励公民摈弃各种“铁饭碗思维”,意识到通过努力工作获得合法收入的价值所在,而且要尽量满足公民的这样一种期待--即获得与付出的劳动相符合的应得收入,而不是鼓励不劳而获或者劳而不获。其次,收入分配制度要体现公平的价值。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程度的劳力付出和成本投入,进行合理的收入分配设计。从而体现不同行业间或同一行业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间共同的劳动价值。再次,完善与收入分配制度相配套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要充分考虑到社会中丧失基本工作能力的、或者很难获得工作机会的群体,在仔细调研后设计出合理的收入保障制度,同时提供更多能够满足弱势群体基本条件和需求的工作机会,以实现普遍的社会正义。最后,对公民合法收入的保障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的落实。为公民的合法收入提供值得信任的、可靠的法律保障,是使人们保持工作动力、对生活环境和政治环境富有信心的重要依据,从而有助于减少各种获取不法收入的灰色地带,也相应缩小各种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

      陈有西(知名律师):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要的前提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没有这一条,所谓的“分蛋糕”搞分配制度改革,就会重新走向“打土豪、分田地”、“杀富人、养懒汉”,回到破坏社会生产力的流氓无产者的绝对平均主义道路上去。
      中国的社会不公,确实有机会的不公、权力的私肥、政策性的分割、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导致的不合理的不公。但是,任何社会都必须承认人的差距。同样一个农村出来的18岁的农民,他开始奋斗20年,有人成了亿万富翁,有人成了小偷流氓,这是社会的正常现象。你没有权利将亿万富翁的财产,用国家的行政权司法权把富人的五千万没收了分配给这个穷人。因为人是有差距的,他的贫富不同,很大程度上是自身素质的原因,其次才是外部社会的原因。现在的极左思想的毒害,是仇恨所有的富人,认为只要是富的,就是以权谋得的,就是巧取豪夺的,就是为富不仁的。这种流氓无产者的无偿瓜分思想,是我们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前三十年中,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基本根源,社会丧失了竞争的活力,私人合法财产被剥夺殆尽,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极度贫乏,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社会陷入“共同贫困”而不是共富的共产主义。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重要思想,能够这样大地激发中国社会的活力,就是因为尊重了人的天性中追求自身美好生活的元素,极大的激发了创造的积极性。现在中国有一股非常强烈的否定邓小平“允许部分人先富、先富带动后富”观念的思潮,被民粹主义和极左恶势力利用,如果真正成为治国新理念,将会严重损害国家的活力,导致大批富人携财富移民国外。
      因此,中国下步的重点,不是用税收杠杆去剥夺富人,搞什么政策性的“收入分配”,人为地均贫富、分蛋糕,而是要通过制约权力市场化、打破官商勾结、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释放所有社会成员的活力让他合理竞争致富,防止非合理的不人道的致富。同时,要坚决地保护富人的合法财产,反对仇富观念,慈善事业也要防止吃大户思想,完全自愿。不能鼓励懒汉掠夺和寄生瓜分。因为西欧、北欧国家的高税收、高福利政策养了一些社会懒汉、导致社会丧失活力是已经被证明了的。中国这样一个土地有限、人口负担过重的国家,靠高福利的分蛋糕来发展、稳定是不可能的。

上一篇:贾庆林作十一届全国政协工作报告(全文)
下一篇: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