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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春节法定假日延长为5天 国庆节减成1天

2014-09-25 11:26:5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全国人大可立法固定放假规则

      中国青年报:在带薪休假落实上,我们应该怎么啃“硬骨头”?

      蔡继明:首先应该从各级领导和管理者做起,带头依法休假。我想如果党和国家领导人能带头休带薪休假,应该会给社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其次,带薪休假一定要有具体的实施部门,在国家层面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全国总工会,在地方层面应该是劳动保障部门,在企业应该是工会组织。

      第三,带薪休假的落实应该列入各级政府的日常重点工作。《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强调,到2020年要基本全面落实带薪休假。那么,在这期间,政府每年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第四,在主张带薪休假的权利时,职工个体的力量可能比较小,但集体的力量不能忽视。制度上,我们应该鼓励工会代表职工集体谈判或诉讼。

      最后,企业应该明白,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那5~15天的假期不但不会对企业的生产活动产生太大影响,反而会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使其在平时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事实已证明,那些带薪休假落实得比较好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更好。

      中国青年报:与您主张带薪休假应该强制落实不同,一些人认为,带薪休假的普及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不可能靠强制来推行。

      蔡继明:的确,带薪休假的落实确实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作为基础,但是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来看,我们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普及带薪休假的条件。

      早在1995年,《劳动法》就写入了带薪休假,后来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多次就带薪休假进行规定。我们强调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这么多法律法规摆在那里,我们为什么不强制落实,而要公然违背呢?

      中国青年报:现在到2020年还有6年时间,在这期间,我们的假日制度应该如何安排?

      蔡继明:未来假日制度的变化应该遵循两方面的基本原则:首先,11天的法定假日数量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调整应该集中在法定假日的结构上;其次,原则上不要再“挪假”,双休日就是双休日,法定假日就是法定节日,二者遇到了就连着放假,没有遇到就各放各的。这样一来,我们的假日安排就有规律可循了。未来,全国人大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我们的放假规则固定下来,政府不用每年都来公布放假安排,避免假日安排的不可预期性扰乱社会经济生活。

      去年,除夕不放假的规定引发公众巨大异议。我认为,作为中国传统节日,除夕还是应该放假的。我们建议可以将春节的法定假日由现在的3天适当延长为5天,从除夕开始放假。这样一来,春节假期遇到一个周末就是7天假,遇到两个周末就是9天假期。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国庆节都只放一天假,我们规定国庆节3天的法定假日明显有些长。未来,随着带薪休假的进一步落实,我们应该取消“十一”黄金周,将国庆节的法定假日调整为1天。当然,剩下两天的法定假日绝不是就凭空取消了,而是可以分给元宵节、重阳节两个传统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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