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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的罪与罚:曾有专人为其寻找美色

2013-04-28 10:35:47   来源:荆楚网   

    环球人物杂志本期封面

      尽管刘志军案发已经两年多了,连铁道部都不复存在了,但有关他的消息依然牵动着人们的目光。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当天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检方起诉书中连用4个“特别”,更加凸显了刘志军案不同寻常的意义。

      “高铁英雄”倒下
      1953年8月,刘志军出生于湖北省鄂州市(当时名叫鄂城县)牌坊村刘金湾,是家里的长子,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弟一妹。据当地村民介绍,因为家里穷,刘志军的父母当年是卖了房子才供他读到初中的。初中毕业后,刘志军到县里的铁路工地打杂。1972年,19岁的刘志军成为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工务段的一名养路工。这份工作事关列车安全运行,需要每天沿铁路线来回检查每一个螺丝钉。据说,年轻的刘志军做得很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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