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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截留农民数千万补偿款 镇长称要有违规勇气

2013-04-08 13:57:41   来源:人民日报   
      从2011年12月以来,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500多户失地农户,再也没有拿到国家的粮食直补。
      4月2日,记者调查发现,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
      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
      而柘汪镇政府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他们“坐吃山空”。

      县国土局:补偿已下发到镇
      省国土厅:镇政府严重违规
      柘汪镇是赣榆县经济强镇,通往响石村的连云港大道北侧,是新海石化、镔鑫特钢等几家大型企业,南侧是响石村的村民居住区。按照2012年的柘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柘汪镇响石村以北的土地已经划为建设用地。响石村村支书王祥迎说,被占用的土地共有2400亩,涉及500多户农民。
      在赣榆县国土局,该局建设用地科李科长说,这块土地早在2007年之前就已经划为建设用地,相应的补偿款也一次性下发到了柘汪镇政府。
      李科长介绍,土地补偿费按每亩地1.2万元,安置费每个人1.1万元发放的,2400亩土地的补偿费超过2800万,加上500多户人家的安置费,总补偿金额近5000万元。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刘斌认为,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必须把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放到承包人手上。或者采取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将补偿款存入劳保局的账号上,村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但对于响石村失地农民来说,从2007年开始,每年的7月1日,由村支部向这些村民发放每亩每年1000元的所谓“租金”。
      王祥迎说,被占用的土地有2400亩,给村民的钱由柘汪镇政府转到村里,由村里发放。“2400亩地由镇政府跟我们村委会达成一个整体合同,每年由政府拨给我们钱,我们负责发放,跟老百姓就没有单签。”
      按照有关规定,柘汪镇政府既不给予失地农民一次性补偿,而补偿款又是由村支部发放,也没有采取基本生活保障安置,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规。
      刘斌说:“必须一次性足额发放到位。在当年的土地批租管理条例中就对这种行为专门指出过、纠正过。这个镇里面就应该一次性发放到村里面,按照规定的发放方式发放到个人头上。柘汪镇政府的这种做法属于严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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