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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编被控杀妻焚尸 死缓6年后证据不足改无罪

2013-03-21 13:52:53   来源:枣庄网整理   

    案发前,中国电子报社原副总编辑常林锋主持发布活动。


    常林锋被控制后,侦查人员正在对常林锋进行心理测试

      昨天,曾在国内引起极大轰动的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杀妻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常林峰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罪名不能成立,故判常林峰无罪。

      缘起:
      报社副总编涉嫌杀妻焚尸
      2007年5月16日凌晨5时许,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的李先生起床时,看见对面家属楼有个单元着火了。他拨打报警电话,后在现场发现一具女尸。烧焦的尸体被确认是住在该楼3层的中央财经大学女教师,42岁的马燕。
      经检验,死者气管内未见异物,右侧舌骨骨折,心血中未检出乙醇和一氧化碳。结论为:不排除是被扼压或掐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焚尸。此外,消防部门调查显示,起火点就是尸体被发现的位置,初步认定为有人故意纵火。
      警方调查发现,马燕的丈夫——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在火灾发生当天曾到过现场。常林锋说,他在失火前一天晚上11时30分回家,妻子马燕在家。次日凌晨5时许,他听见有人喊着火了,就叫醒妻子一起跑出家门。跑到二层和三层之间拐角的地方,他发现火很大,就慌忙跑到了五层一邻居家躲避,对于妻子如何被烧死他也一概不知。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常林锋夫妻俩经常争吵;常林锋还有一个情人程慧稚。警方因此认为,常林锋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遂于2007年6月29日将其传唤,并对其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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