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昨日伏法 遗愿:为父母办低保
2013-03-02 08:50:53 来源:武汉晚报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王海剑制造爆炸物并在公共场所引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爆炸罪。王海剑实施爆炸行为造成二人死亡、十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及公私财产损失8万余元,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案情回放】
案发:2011年12月1日
雄楚大街关山中学旁边的建设银行网点门前,不明物体引发爆炸。造成2人死亡,10余人受伤。爆炸现场炸出一个大坑。
通缉:2011年12月4日
武汉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中公布了“12.1”爆炸案监控录像和嫌犯截图照片。图中,王海剑作案时驾驶白色踏板摩托车,戴白色头盔,但图像模糊不清。
2011年12月4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12.1”爆炸案线索。对协助警方破案的相关人员,警方将给予10万元重奖。
2011年12月5日,警方发布消息称,已锁定“12·1”建行网点爆炸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公布嫌疑犯姓名叫王海剑。发布王海剑正面照片,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附近开展抓捕工作。
抓获:2011年12月16日上午
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疑似王海剑的人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出现,中午12时, 武汉警方在该医院附近不费一枪一弹,成功擒获王海剑。王海剑此前因眼部受伤,已在该医院打了四五天的针。院方表示该院两名医务人员曾看见犯罪嫌疑人王海剑在此出入。据警方初步审查,王海剑交代了其为劫取运钞车钱款实施爆炸犯罪的动机。
受审:2012年4月27日上午
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2·1”爆炸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