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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人坐冤狱17年续:1人难忍刑讯咬断舌头

2013-01-25 16:27:34   来源:新京报   

    当事人田伟冬的家。1月11日,田伟冬已经刑满释放。

      ■ “浙江高院立案复查17年前命案”追踪
      浙江高院对田伟冬、陈建阳、王建平等5人劫杀出租车司机、盗窃案仍在复查之中。“公诉人出示的核心物证,既无血迹鉴定也无指纹比对。”昨日,曾担任田伟冬二审辩护的律师辛本峰提供书面材料,披露当年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诸多疑点。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浙江萧山发生两起抢劫出租车司机事件,司机徐彩华和陈金江遇害,田伟冬、陈建阳等5人被锁定为涉案人员。据相关当事人当年的上诉状和申诉状指控,萧山警方当年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节,其中一当事人甚至曾咬断舌头缝五针。
      时隔17年此案再次被提出复查,源自一条新线索。据《南方周末》昨日披露,2012年春,浙江警方在一次全省公安集中行动中,通过指纹比对,发现一条涉及当年萧山抢劫杀人案的线索。2012年1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项某被抓获,通过审讯和指纹比对,被确认为是1995年3月20日萧山抢劫出租车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1月4日,接到相关报告后,浙江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目前已另行组成合议庭阅卷,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提审陈建阳等人。截至昨日发稿,尚无复查更新消息发布。浙江高院相关人士表示,复查结果出炉后会向社会公布。

      ■ 证据疑点
      作案路线 案发后拉尸体往城区跑?
      辛本峰是田伟冬的二审辩护律师。1997年,供职浙江杭州国泰律师事务所的辛本峰,受上诉人田伟冬家属的委托,介入田伟冬等人抢劫、盗窃案二审。
      昨日,辛本峰告诉新京报记者,接案后,他和另外一个上诉人的辩护律师讨论,一致认为案件客观依据不存在,“可能是错案”。
      判决书中称,“被告人田伟冬、田孝平致被害人陈金江当场死亡,而后,由被告人陈建阳驾驶该出租车逃离现场……途经萧山新街镇九号坝公路铁板桥时,因该出租车左侧车轮卡入铁板槽内而未能继续行驶,便将该车随同被害人的尸体丢弃在桥上而仓皇逃离。”
      为了熟悉情况,辛本峰等人搞来一辆小车,沿当事人供述的作案路线走了一遍,“走完后觉得更不可思议。”辛本峰说,一个非常深的印象是,几个人被控在萧山郊区作案,没有往郊区逃跑,反而往城区跑,还拉着具尸体,怎么可能?!
      发现案子有问题,辛本峰将一审、二审判决书、辩护词、上诉状等材料装订成册,保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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