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魅力枣庄 > 枣庄指南 > 正文

山亭区简介

2013-06-18 17:19:20   来源:山亭区政府   

      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6年),南部属郑国,北部属滕国和邾国。战国时期(前475年-前221年),前期,南部属兰陵,北部属滕国。前254年,现山亭区全境属楚。秦(前221年-前206年),南部属鄫县,北部属滕县。西汉(前206年-公元25年),南部属楚国(丞无“一”)县,北部属鲁国、沛国滕县。东汉(25年-220年),南部属琅琊国的(丞无“一”)县、鄫县;北部属鲁国、沛国、蕃县、合乡县。三国(220年-280年),南部属东海郡(丞无“一”)县、北部属东海郡蕃县、合乡县。晋朝(280年-420年),南部属兰陵郡(丞无“一”)县,北部属彭城郡蕃县。南北朝(420年-589年),南部属兰陵郡(丞无“一”)县,北部属鄫郡蕃县。隋朝(581年-618年),公元583年,(隋开皇三年)罢兰陵郡,586年(隋开皇六年)改蕃县为滕县,北部属滕县。公元596年(隋开皇十六年)改(丞无“一”)为郑州,设兰陵县(治旧(丞无“一”)域)。公元602年(仁寿二年)废郑州,改兰陵县为(丞无“一”)县,不久又改县为兰陵县,南部属(丞无“一”)县、陵县。唐朝(618年-907年),公元621年(唐武德四年),沂州琅琊郡(丞无“一”)和滕县。宋朝(960年-1279年),南部属京东东路徐州琅琊郡(丞无“一”)县,北部属京东西路徐州彭城郡滕县。金代(1115年-1234年),南部属峄州,北部属滕阳州(后改滕县)。元代(1271年-1368年),山亭区全境属山东西路,南部属峄州,北部属滕州。明代(1368年-1644年),山亭区全境属山东省济宁府(后属兖州府),南部属峄州,北部属滕县。清代(1636年-1911年),现全境属山东省兖州府,南部属峄县,北部属滕县。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现在的镇街先后分别隶属滕县、峄县、峄县抗日民主政府,滕峄边工委(县委),费滕峄中心县(实验县),双山县、麓水县、白彦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0、1- ),现境内镇(街)先后属滕县、麓水县、白彦县、峄县、枣庄市齐村区管辖。1983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由原滕县东部8处山区乡镇和原齐村区北部6处山区乡镇合并组成山亭区,为枣庄市市辖县级区。 “山亭,在高山前,菸菟城后,飞云台上,传说为菸菟丞相所筑。山亭之名以此,亭废台尚存。” --明万历《滕志》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亭区上下认真按照区七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一二三四六五”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三年翻一番、五年创强区”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敢为天下先、甘吃天下苦”的山亭精神,居弱图强谋跨越、加压奋进抓落实,开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2012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04.63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43.14亿元,占GDP比重达41.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亿元,增长20.5%;地方财政收入3.92亿元,增长20%;财政支出14.18亿元,增长2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0亿元,增长14.8%;农民人均纯收入7580元,增长14.7%;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3.8%和29.1%,呈现出经济稳步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
      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新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31家、达到123家,其中市级56家;新增规模经营土地面积2.6万亩、达到12.5万亩,合作社数量和规模经营土地面积分别占全市的30%以上。实现产权抵押贷款1230万元,累计突破7000万元。新发展农业标准化基地5万亩,火樱桃、长红枣等特色林果面积1万亩,完成“三品一标”及国际认证16个,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扎实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完成石嘴子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城河治理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条件持续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店子镇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山亭区被列为国家级甘薯产业体系示范县、全国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和山东省小农水重点县、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先进区。

上一篇: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
下一篇:峄城区阴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