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记忆(一)
2013-01-10 15:38:22 来源:枣庄通讯
大会主席团由29人组成,吴兴杰为大会秘书长。
大会由市委书记处书记王善林致开幕词,市委第一书记刘干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枣庄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决议》、《关于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的决议》、《关于奋战一百天、夺取秋季农业大丰收的决议》、《关于1960年农业收益分配和全面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决议》。大会选出市委委员34名,候补委员9名,市委监察委员会委员9名,出席省党代会代表8名,候补代表1名。
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了刘干、王善林、韩韦铁、陶敏、秦承恕、赵厉策(女)、李希亭、邹大谟、关金玉、阎文彪、宗宜三、吴兴杰、李延成、吕庆璞、赵新哲为市委常委,刘干为市委第一书记,王善林、韩韦铁、陶敏、秦承恕、赵厉策(女)、李希亭、邹大谟、关金玉、阎文彪为书记处书记。同时选举了赵厉策(女)为市委监察委员会书记,刘怀章、王世敏为监委副书记。
中共枣庄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山东省委于1960年11月和1961年1月增补申法端和毛中、柴振英为枣庄市委书记处书记。1961年11月枣庄市由地辖市改为省辖市后,1962年1月省委任命刘干为枣庄市委第一书记,韩韦铁、毛中、张新村、申法端、柴振英为市委书记处书记,阎文彪、王善林、赵厉策(女)、秦承恕、邹大谟、关金玉、李希亭为市委常委。1963年3月山东省委根据中央、华东局关于精兵简政的指示精神,撤销枣庄市委书记处,设书记、副书记。同年5月省委任命刘干为枣庄市委书记,刘维理、张新村为市委副书记,刘干、刘维理、张新村、申法端、李杰、乔元成、韩韦铁、阎文彪为市委常委。8月省委任命赵厉策(女)为市委监委书记,崔怀玉为监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枣庄市第二次代表大会
中共枣庄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3年11月15日至20日在市驻地枣庄召开,大会应出席代表447人,代表全市20898名党员。
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刘维理致开幕词,市委书记刘干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市长李杰作《关于1964年至1980年农业远景规划设想和l965年工业、商业、文教卫生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建议》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枣庄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关于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建议》、《关于1964年至1980年农业远景规划设想和1965年工业、商业、文教、卫生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议的决议》。大会选出市委委员23名,候补委员4名。
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了刘干、刘维理、张新村、申法端、李杰、乔元成、韩韦铁、阎文彪、张效珠、张静波、孙序武为市委常委,刘干为市委书记,刘维理、张新村为市委副书记。
中共枣庄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后,山东省委于1963年12月任命宋文为枣庄市委副书记;1964年5月任命刘维理为市委书记;1965年5月增补张晨为市委常委,9月任命周晓为市监委书记。同年11月后,省委陆续任命张效珠、申法端、李杰为市委副书记,周晓、方堃为市委常委。1969年8月,山东省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批准建立枣庄市革委核心领导小组,马茂宗为组长,宗国治、徐学平为副组长,马茂宗、宗国治、徐学平、刘国兴、李法、刘维理为小组成员。1970年9月,山东省省委核心领导小组任命宗国治为枣庄市革委核心领导小组组长。
枣庄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0年12月9日至11日枣庄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市直机关招待所举行,应到代表576名,缺席代表190名,实到代表386名。大会由市长韩韦铁作枣庄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马汝辉作枣庄市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工作的报告,财政局长袁汝健作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枣庄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的决议》、《关于开展生产救灾运动的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市长、副市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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