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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记忆(一)

2013-01-10 15:38:22   来源:枣庄通讯   

      1963年3月,山东省建设厅城市规划设计组来枣庄协助编制枣庄城市十年发展规划,十年规划确定枣庄镇为城市中心。
      1963年3月,治理韩庄运河第一期工程动工。
      1963年5月21日至28日,枣庄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直机关招待所召开,应到代表547名,缺席代表59名,实到代表488名。
      1963年7月,枣庄市普降大雨和暴雨,造成水灾。9日,中央派华东局负责人来台儿庄慰问。同月,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建台儿庄电力排灌站,并派程子华来台儿庄确定建立电力排灌站的位置和韩庄通电问题。11月,水电部批复《枣庄市台儿庄电力排灌站设计任务书》。
      1963年,全市根据临沂地区农村劳动管理经验,在全市农村陆续推行小段计划、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检查评比的“四小管理”。
      1963年,全市重开粮食集市贸易,粮食部门开办粮油议购议销业务,集市驻地粮管所,按照当地集日或正常营业时间进行议购。
      1963年11月15日至20日,中共枣庄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市驻地枣庄召开,大会应出席代表447人,代表全市20898名党员。
      1964年4月,全市开始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结果为全市447139户,共1900692人,其中男性986044人,女性914638人。
      1964年6月16日至19日,枣庄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市直机关招待所召开,应到代表540名,缺席代表64名,实到代表476名。
      1964年8月,全市开展以清工分、清钱财、清帐目、清仓库(四清)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4年,枣庄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开始,至1978年,全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总人数达18255人。
      1964年,全市贯彻中央“关于推行半工半读教育制度”的指示,举办大批工读小学和农业中学。同时,搞教学点下伸,在偏远山区办巡回小学。
      1965年秋,全市开始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5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委员、煤炭部部长张霖之来枣庄矿务局视察,并到枣庄煤矿,八一煤矿现场检查。
      1966年1月26日,枣庄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29日结束。参加会议代表319名。
      1966年2月下旬,全市开展学习焦裕禄活动。
      1966年5月下旬,枣庄市“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成立。
      1966年8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公开发表。以“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为主要形式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全市展开。
      1968年3月,枣庄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马茂宗任主任。其后,全市各区、镇、公社、工矿企业等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8年6月29日,枣庄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全日制公办小学管理权下放到区、镇。9月17日,将全日制公办中学管理权也下放到区。12月22日,又决定将公办中小学下放到工厂、街道、社队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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