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房企纳税额超净利润两倍 最终转嫁给购房者

2013-11-29 09:36:4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
      业界关于房企欠缴巨额土地增值税的激烈交锋,因国家税务总局的表态而画上句号,但由此引发的房地产企业纳税从严清算才刚刚开始。

      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这也让房地产行业繁杂且相对较重的税负现状再次引发关注。今年前三季度,A股上市房企纳税总额与净利润之比超过2:1。

      按照“赚钱多交税多”的税收制度设计,房企高税负交织着复杂的现实因素,而由此衍生的高税负助推房价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房企纳税额超净利润两倍

      虽然业界不断强调房企税负太重,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底要缴纳多少种税,这是一个甚至连不少业内人士都不太清楚的问题。

      专注于财税咨询的汇力基金副总裁李明俊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房地产行业税费有十七八种,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有11种。

      这些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教育费、河道维护费等地方性收费。

      上述税费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构成了房企纳税主体,但房企财报中披露的这三项税费与实际纳税额存在较大出入。

      为更贴近房企当年实际纳税额,记者采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指标进行分析,同时用1.1的系数进行数据矫正。

      这一矫正系数来自于记者对多家上市房企财务人员的采访,因为“各项税费”与实际纳税额仍存在差距,一般在15%至40%之间。

      以万科A(000002.SZ)为例,该公司在2012年度的实际纳税额为211亿元,是其财报中披露的“各项税费”总额的1.17倍。

      记者通过Wind资讯软件统计发现,2013年前三季度,132家A股上市房企总纳税额为1015亿元,减去3.2亿元税费返还后的净纳税额为1012亿元;合计净利润494亿元;净纳税额与净利润之比为2.05:1。

      这一比例水平显得颇高,由于全年净利润有望在第四季度进行较大调整,因此全年净纳税额与净利润之比有望下降。

      以六年观察期来看,从2007年至2012年上市房企全年净纳税额与净利润之比通常保持在1:1左右。这意味着,每年这些房地产企业在赚取1元净利润的同时,税务部门也同时征税约1元,前后两者基本保持一致。

      当然,毛利润不同的房企税负水平也完全不同。2012年,万科纳税额一般是净利润的2倍,保利地产[微博](600048.SH)和招商地产[微博](000024.SZ)的纳税额分别是净利润的1.4倍和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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