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限购政策今年不放松

2013-01-22 11:19:16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

      
      个别区域最低计税价或不会调整
      2011年12月,北京出台了新的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政策,并上调了最低计税价。
      在2011年的这次调整中,大幅提高二手房的最低计税价格,二手房交易双方自己先申报成交价格,地税部门受理后根据最低计税价格来审核,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收税。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称,“最低计税价是按各个区域分别确定的,如果某个区域二手房价格变动不大,可能就不会调整最低计税价。如果变动大的,就会有所调整。”
      普通住宅在买卖中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如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目前的普通住宅标准也是2011年12月开始执行的,新标准中,按房屋区位不同设定不同房价标准,其中,四环内北部地区上限为38880元/平米、南部地区为34560元/平米。

      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此外,市住建委表示,今年将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税务、人力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限购政策执行情况的联动执法检查和现场巡查,严肃查处开发商捂盘惜售、无证售房、虚假宣传、不按规定公示价格等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有效落实。

      ■ 分析
      将更加有效杜绝“阴阳合同”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称,按照规定,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需要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在去年上半年,北京曾调整过一次最低计税价格,只是按规定没有公开调整后的价格。
      他表示,去年一年过去了,二手房的交易价格等也出现了变化,今年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进行调整。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尤其是年末楼市出现了回暖,二手房价格也有所上升。因此一旦调整后,一些区域二手房的最低计税价有可能提高,这将更加有效杜绝“阴阳合同”,即便是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那么所要交的税也会比过去增多。
      据介绍,此轮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已经执行了1年多,尚未调整过。按照当时制定标准的原则,将根据北京住房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因此主管部门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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