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一线工人不满现有工资 人社部拟推工资协商

2013-03-09 16:07:53   来源:中国经营报   点击:
      “一些单位领导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反对的都有。”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荣书在谈及工资集体协商时多少有些不满,而这项制度恰恰是作为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初次分配的重要措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两会上获悉,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公布一个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等已经开始抓紧制定本部门职能内的落实细则,其中“强化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被列入重点工作之一。
      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条件,商定薪酬水平,并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按照全总掌握的情况,民营企业和500强在华外企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据此,在2013年中,全总将会同人社部联合对民营企业和500强在华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专项督办,其中亦包括动用地方行政权力施压的方式。与此同时,人社部将有望于2013年正式出台《工资支付条例》,以确保国民财富初次分配的改革能够更加合理、公平。

      强推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3个部委转发了国务院制订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当前收入分配改革领域的问题不少,针对初次分配我们也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总副主席陈荣书表示,“我们推行这两项政策的力度非常强,而且主要针对的是世界500强企业和民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他指出:“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对于收入分配制度,全总曾经展开过调研,陈荣书透露:“去年我们搞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0%的职工对自己当前的收入是不满意,这个比例是很高的。这说明职工的收入水平与社会发展不对应。”
      针对初次分配,全总力推集体合同制。所谓集体合同制就是指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而在集体合同制实现后,工资集体协商也就自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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