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遗产税:称不必担心富人转移财产

2013-03-04 14:12:12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刘剑文:尚不完全具备成熟条件
      近日,新出炉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中明确,个人转让房产所得征收20%个税。上述报告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布,无疑更增人们对遗产税开征对于贫富差距调节的期待。
      刘剑文则有不同看法:“遗产税开征至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其一,所有的财产档案及相关信息平台已经建立;其二,人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认同和接受这种新制度,并在制度的细节上能大体达成共识;其三,税种的出台经过充分的利益博弈,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出台。而这些条件在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仅以财产档案为例,房产信息和金融信息迄今都没有实现全国联网。”
      据悉,五年前,遗产税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好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搁置。刘剑文认为,即使现在立刻着手开征遗产税的立法,也很难在“十二五”期间出台。此外,遗产税法还需要如信托制度、遗产评估制度、反避税制度等的配套出台。
      “立法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在制度的建构上需要达成共识。如在遗产税的模式上,是按照总遗产税制即先征后分,还是按照分遗产税制即先分后征?在遗产税征收的范围上,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此外,包括在税率的设计和起征点的问题上,目前都没有形成共识”,刘剑文表示,最乐观的推算是,“十二五”期间或能达成上述共识。

      学界共识:须由人大立法
      记者采访中,受访专家均表示,开征遗产税必须通过全国人大立法而非行政法规。
      刘剑文指出,遗产税在整个税制里的作用是有限的,应该客观评价其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税的功能有三个: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二是调节收入分配;三是宏观调控。遗产税在一定意义上能调节收入分配,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但其最主要的功能还是第一个。而且一旦使用不当,负面影响明显。刘剑文强调:“一定要注意在合理调节收入的同时,注重调动所有阶层的积极性,不要让一部分人的利益和积极性受到影响。”

      专家释疑:不必担心富人转移财产
      遗产税开征,会不会造成富人将财产转移到国外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认为不必担心。一方面,可以对财产向国外转移做出限制;另一方面,就算转出去了,只要他还是中国公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他的境外财产依然有义务缴税。而且,国外也征遗产税,甚至税率更高。为了规避遗产税,富人是否会将财产提前转到子女名下呢?施正文教授说,这就必须同时开征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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