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响集体土地入市第一枪 土地改革前进

2013-01-24 14:03:18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
     背景

      1月18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深圳市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其中提及《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已由国土资源部批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同时公布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第二种方式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深圳此次新政鼓励集体工业用地上市交易,并不涉及到土地性质的大规模转性,主要还是为了提高深圳城市产业用地的供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同时公布的《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中提出将通过优惠地价吸引高端企业落户,支持深圳产业升级,对深圳原农村集体用地上市交易的规则作出进一步规范。

      此轮土地改革透露出一个什么信号?中央的土地改革将遵循一个什么样的逻辑?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了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长江证券高级分析师王夏儒,点评深圳农村集体工业土地获准入市政策的示范意义。

      土地改革正加速前进

      深圳农村集体工业土地获准入市政策,透露出一个什么信号?

      徐勇:现行农村土地入市途径是:先将农村集体用地转变为国有用地,再通过政府招拍挂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该方式一方面催生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另一方面却并未使农民从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收益。此次深圳市土地制度改革在理顺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益争议的同时,使农村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直接与出让方对接。这使农民从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直接受益,并补充地方财政收入。也标志着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拉开土地供给双轨制序幕。这有利于理顺农村土地城镇化中的权益争议,使农民从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受益。

      王夏儒:我们国家十几年来一直在搞土地改革,深圳市也不例外。2004年,深圳市就曾启动农地转国有试点,将宝安和龙岗两区的农村人口一次性转为城市居民,同时将两区956平方公里集体土地一次性转成国有土地。这个动作在国内是比较前沿的。不过,这部分土地的利用则存在很大的不足,按照深圳市规划委的说法,“此次政策创新,主要是针对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存在‘部分土地权益有争议,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部分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将土地用于低端厂房建设、廉价出租的现状”。所以深圳本次将产业空间资源优化配置作为一号文件,名是加快集体土地改革,实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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