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企业称三星垄断案退款已到中彩联

2013-01-09 11:12:21   来源:新京报   点击:
      昨天本报报道的“三星等垄断退款被曝遭行业协会截留”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下午,多家彩电企业确认,已经收到通知,称三星等垄断退款已经打到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彩联)的账上。
      厦华:“钱到中彩联就等于到了企业”
      据了解,中彩联受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直接指导。
      厦华集团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案的退款目前已经到了中彩联的账上,而中彩联的股东正是9家(应获退款的)家电企业,同时在反垄断案中,中彩联也是9家企业的代理公司,也是应诉的主体。中国视像协会在反垄断案里,只是起到监督的作用。
      “1月4号,我们收到中国视像协会的正式书面通知,告知我们退款已到中彩联手里。”该负责人介绍,当时,同时身兼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及中彩联董事长的白为民组织了各个企业开会,讨论退款怎么分配和使用。“当时会上确实有人提出一些建议,但还没有形成决议,只是处在讨论阶段。”
      该负责人说,“但其实仔细算一下,1.72亿元分到各个企业手里并没有多少钱,能产生多大的作用?而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这笔钱的作用)就不同了。”
      该人士称,这笔钱将以什么方式退还给企业,还得9家企业开会决定。“我们已经在规划,马上还要(召集9家企业)开会,继续讨论这笔钱怎么用。”
      该负责人强调,虽然白为民在中彩联和中国视像协会拥有“双重身份”,但白为民在中彩联并不具备决策权,只能在董事会的授权下作出决策。“中彩联无权决定退款的去处。决策权在股东手里。”他认为,“钱到了中彩联就等于到了企业”。
      企业爆料已有“分配方案”
      对于厦华昨日的说法,本报记者进一步与其他几家彩电企业进行确认。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已经收到通知,称三星等垄断退款已经打到中彩联的账上,但对于“钱到了中彩联就等于到了企业”的说法,他们不能认同。
      “退款是留在中彩联还是直接退给彩电企业,并不能直接等同”,一位彩电企业人士表示,“厦华在彩电市场行业的份额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如果按照采购比例退款,厦华分不到多少钱。但如果退款留在中彩联,10家公司的持股比例一样,厦华对退款的支配权就增加了不少。”
      不过,厦华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在2006年前厦华在国内彩电市场占有相当大的权重,每年液晶面板的采购量占国内总采购量的三成以上。
      之前向本报爆料的彩电企业负责人透露,虽然退款打到中彩联,但按照之前的分配方案,中彩联只是退款的接收方,真正的使用者另有其人。“12月20日召开的彩电企业负责人会上,白为民向各个企业领导表示,在视像协会的争取下,发改委同意给彩电企业1.72亿元的退款。其中50%的退款留给视像协会,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维护。剩下的50%返给各企业。”
      该负责人表示,但到后来,视像协会并不想兑现这个方案。
      另有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个反垄断案是由视像协会牵头的,并不只是监督作用。“从这个角度讲,视像协会确实做了很多工作。”
      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基本信息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沿山路6号佳利泰大厦10D
      法定代表人:白为民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电子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咨询;技术经纪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1000
      实收资本(万元):1000
      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核准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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