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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台儿庄关于做好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2012-05-27 15:31:57   来源:台儿庄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对我区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区、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单位集体组织兵役登记的,由各兵役登记站确定时间,零星人员的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周二、四。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各镇街按照《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兵役登记期间,各镇街人民武装部要对往年已经登记的不超过24周岁(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高中和相当于高中学历不超过21周岁、大专和高职不超过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24周岁)的应征公民进行核验,掌握数量分布和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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