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亭区“区树”“区花”征集评选活动公告

2012-01-19 20:57:52   来源:枣庄网整理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城市品位、知名度和美誉度,特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区树”、“区花”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山亭区“区树”、“区花”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市民热爱、品质高尚、历史悠久的“区树”、“区花”,这对进一步宣传和推介山亭,提升我区城市品位和知名度,彰显特色和自然文化,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山亭、建设山亭的热情,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条件
      (一)“区树”评选条件
        1、生态价值。树种体现绿色、生态和环保理念。
        2、观赏价值。树种形态美,茁壮挺拔,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3、普及价值。树种适应本地气候、适宜本地种植,最好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4、地方特色。树种具有代表性,符合山亭地方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体现山区自然风貌、文化魅力、人文积淀和城市形象。
        (二)“区花”评选条件
        1、历史久远。本地原产或在本地栽培历史悠久、渊源深远。
        2、适应性强。适合本地自然环境,容易栽培、便于推广。
        3、观赏性强。品种、形态、色彩、香韵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有较强的观赏价值。
        4、内涵丰富。能够体现我区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深受人民喜爱,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公开征集、投票评选、集中审定、社会公布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7日—20日)
        1、通过各类媒体、张贴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发放宣传单,发布征集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活动开展的意义、标准、步骤。
        (二)公开征集阶段(2012年1月21日—2月18日)
        1、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推荐:注明推选名称并阐明推荐理由。
        (1)网上推荐:山亭翼云网;
        (2)电子信箱:stqwxcb@163.com;
        (3)信函推荐:中共山亭区委宣传部宣教室(邮编:277200);
        (4)电话推荐:0632—8811142、8811236(传真)。
        (三)投票评选阶段(2012年2月19日—25日)
      广大干部群众可登陆山亭翼云网,点击“征集评选活动专栏”进入投票页面,选取自己心目中的“区树”、“区花”,并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投票一次。也可在《山亭周讯》发布的通告上填写相关信息报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四)集中审定阶段(2012年2月26日—28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进行汇总,按公众支持率占60%、专家组投票支持率占40%的比例,评选出各3个不同品种的“区树”、“区花”提交组委会审定,确定“区树”、“区花”拟定品种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五)社会公布阶段(2012年2月30日—3月31日) 
       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区树”、“区花”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制订加强宣传保护以及标识使用的相关措施。  
    五、表彰奖励
      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对组织得力、积极参与的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个人推荐的“区树”或“区花”如果当选,组委会将通过公开抽奖的方式予以奖励。设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奖金分别为500元、300元、100元;纪念奖各10名,发放精美奖品一份。 
      

    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
     

上一篇:切勿通过网络购买“克罗米芬”
下一篇: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