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区树”“区花”征集评选活动公告
2012-01-19 20:57:52 来源:枣庄网整理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城市品位、知名度和美誉度,特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区树”、“区花”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山亭区“区树”、“区花”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市民热爱、品质高尚、历史悠久的“区树”、“区花”,这对进一步宣传和推介山亭,提升我区城市品位和知名度,彰显特色和自然文化,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山亭、建设山亭的热情,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条件
(一)“区树”评选条件
1、生态价值。树种体现绿色、生态和环保理念。
2、观赏价值。树种形态美,茁壮挺拔,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3、普及价值。树种适应本地气候、适宜本地种植,最好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4、地方特色。树种具有代表性,符合山亭地方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体现山区自然风貌、文化魅力、人文积淀和城市形象。
(二)“区花”评选条件
1、历史久远。本地原产或在本地栽培历史悠久、渊源深远。
2、适应性强。适合本地自然环境,容易栽培、便于推广。
3、观赏性强。品种、形态、色彩、香韵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有较强的观赏价值。
4、内涵丰富。能够体现我区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深受人民喜爱,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公开征集、投票评选、集中审定、社会公布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7日—20日)
1、通过各类媒体、张贴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发放宣传单,发布征集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活动开展的意义、标准、步骤。
(二)公开征集阶段(2012年1月21日—2月18日)
1、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推荐:注明推选名称并阐明推荐理由。
(1)网上推荐:山亭翼云网;
(2)电子信箱:stqwxcb@163.com;
(3)信函推荐:中共山亭区委宣传部宣教室(邮编:277200);
(4)电话推荐:0632—8811142、8811236(传真)。
(三)投票评选阶段(2012年2月19日—25日)
广大干部群众可登陆山亭翼云网,点击“征集评选活动专栏”进入投票页面,选取自己心目中的“区树”、“区花”,并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投票一次。也可在《山亭周讯》发布的通告上填写相关信息报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四)集中审定阶段(2012年2月26日—28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进行汇总,按公众支持率占60%、专家组投票支持率占40%的比例,评选出各3个不同品种的“区树”、“区花”提交组委会审定,确定“区树”、“区花”拟定品种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五)社会公布阶段(2012年2月30日—3月31日)
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区树”、“区花”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制订加强宣传保护以及标识使用的相关措施。
五、表彰奖励
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对组织得力、积极参与的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个人推荐的“区树”或“区花”如果当选,组委会将通过公开抽奖的方式予以奖励。设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奖金分别为500元、300元、100元;纪念奖各10名,发放精美奖品一份。
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
上一篇:切勿通过网络购买“克罗米芬”
下一篇: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