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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春节期间禁放“孔明灯”

2012-01-10 22:27:38   来源:枣庄网整理   
      春节临近,笔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为消除“孔明灯”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市决定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据了解,“孔明灯”是以固体酒精等燃料为热源,通过加热纸质灯笼内的空气产生浮力,可随风飘荡的灯笼。“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可升至千米高空,燃烧时间较长且飘移方向无法控制,一旦飘落到加油站、居民屋顶、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
      为加强“孔明灯”生产、销售、燃放环节的管理,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旅服局及各镇街形成合力,层层监管,严防因燃放“孔明灯”发生火灾,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选择安全、文明的方式欢度节日,不要让飘飞的“孔明灯”成为节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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