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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方案敲定 本月起执行

2016-01-05 14:01:01   来源:枣庄网整理   
      经过前期方案出炉和听证会的召开,枣庄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以及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终于敲定了最终实施方案。4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了解到,自2016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气(水)正式开始实行阶梯价。

      91.5%居民用水价可按1.3元/m3缴纳

      居民用水量分为三个阶梯,基本水价按1:1.5:3比例递增。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68立方米及以下,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3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68立方米至300立方米(含)之间部分,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9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出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3.9元。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可满足91.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需求,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可满足98.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需求,均高于国家80%、95%覆盖率的规定。”物价局价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在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方面,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由供水经营企业代收,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基本水价以及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共同构成综合水价;此外,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记者获悉,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执行范围为枣庄市市级管理范围内通过城市公共管网供水,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镇居民家庭用户。阶梯水价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在一个年度计量周期内,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未购(用)水量,不实行跨年度结转。年度计量周期之间不累计计算水量。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满足96.4%的用气户

      “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也能够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目前,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可满足96.4%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需求,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可满足98.8%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需求,均高于国家80%、95%覆盖率的规定”,在4日的采访中,价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获悉,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执行范围为枣庄市市级管理范围内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天然气的居民家庭用户。阶梯气价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在一个年度计量周期内,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未购(用)气量,不实行跨年度结转。年度计量周期之间不累计计算气量。

      “居民用气量分为三个阶梯,气价按1:1.2:1.5的比例递增。”价管科工作人员说。最后确定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216立方米及以下,气价执行2.3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含)之间部分,气价执行2.8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超出36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3.53元/立方米。“对于使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增加至1100立方米,1100立方米及以下执行第一阶梯气价2.3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全部执行第二阶梯气价2.8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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