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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

2012-07-13 14:59:23   来源:枣庄日报   
      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枣庄市和山东省其他地市一样开始试行阶梯电价。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每户每月用电量210度及以下不涨价。
      枣庄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枣庄市试行阶梯电价的范围为由枣庄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力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枣庄市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每户每月400度以上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据了解,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另外,对我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
      从有关数据显示,实施阶梯电价后,总体而言,对枣庄市居民电费支出影响面较小,98%以上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保持基本稳定,仅对不足2%的居民用户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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