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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两部门发文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

2015-04-16 08:29:26   来源:枣庄网整理   

            
           近日,枣庄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市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

      物价和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部门,多年来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收费许可证》每年由物价部门审验一次,每3年换发一次。

      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审制度,对治理整顿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特别是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系、财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健全,现行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已经失去作用。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属于内部审批事项;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资金已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和单位可以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可以完全替代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的监督作用。

      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同时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是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情况的报告制度,继续利用“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网上在线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构建包括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在内的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三是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布,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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