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闯红灯超速违规占道 电动车成新马路杀手

2014-02-25 17:36:58   来源:枣庄新闻网   
      电动车由于出行便捷、经济实惠等特点,颇受市民的欢迎。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骑电动车出行,由之而来的超速、闯红灯、随意变换车道等各种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行在路上,驾车者、步行者,均敬而远之,唯恐避之不及,发生交通事故。

      速度上来了,刹车没刹住

      根据我国1999年制定的通用标准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归属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应同时具备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等特征。日常生活中,电动车在市民的认识里到底是否归属于非机动车呢?采访中,绝大多数市民都给出了非常肯定的回答。但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许多电动车的速度已经超过了非机动车的限制速度,甚至在一些车辆不多的路上能达到30公里/小时。

      据业内人士介绍,与传统的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相比,虽然电动车的速度要快得多,但其刹车和自行车的刹车并无太大区别,均为涨刹,即利用刹车轮毂与刹车片的摩擦来起到刹车的作用,但这种刹车不仅会产生巨大的噪音,而且在速度过快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刹不住车,即使电动车采用效果更好的鼓刹,由于其没有安全带的固定,也很容易在急刹车的时候前翻,给骑车人造成伤害。

      采访中,市民郭女士就描述了她经历的一场“电动车撞人事件”。“那个事故发生在儿童乐园附近,是去年12月份的时候,有个小伙子骑着电动车由南往北走,经过儿童乐园门口的时候,他的速度特别快,连着超了好几个人,结果就在他从左边超过另一辆电动车的时候,没注意到右前方有一个正在过马路的小男孩。小伙子猛地刹车,声音那叫一个刺耳,但最后还是没刹住撞了上去,两人一下子都倒在了地上。男孩倒没多大事,骑车小伙子摔得抱着膝盖直咧嘴。我当时骑的也是电动车,幸好速度不快,赶快刹住了车,才没跟着一起摔倒。”直到现在提起此事,郭女士还不停地抚着胸口,说自己以后骑电动车可不敢骑快了,太吓人了。

      半个小时52辆电动车闯红灯

      22日上午10点左右,在振兴路和文化路的交叉路口处,东西方向的左转绿灯刚刚亮起没多久,南北方向的电动车部队就按捺不住了,成群结队地从两边包抄而来,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则被挡在了路中间,只能冲着电动车使劲地按喇叭,生怕撞到骑车的人,还因此遭到了一位骑电动车女士的恶语相向,直到电动车大军全部闯过红灯后,左拐的车辆才得以前进,几秒钟后绿灯才开始闪烁。采访中,旁边的一位中年男士对电动车乱闯红灯的现象非常不满,他说自己原本每天开车上班也要经过这个路口,但实在是被不守规矩的电动车给惹恼了,现在宁愿多花些时间步行上班也不想再生气了。

上一篇:滕州跨入新四线城市系全省唯一进入此列县级市
下一篇:老人公交卡遭遇“被保险”律师:捆绑销售违法